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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子民(1 / 2)

巴卫跟在我的身后,在荒野里,虚幻的风从远处吹来,周围的一切都因炎热而显得不那么真实。

我的方向感一向没那么管用,尤其是在四周茫茫一片,枯黄的颜色连着天一直蔓延到了很远。抬头的那一刻,莫名让人觉得很是寂寞。

很多时候,我身处其中感觉又回到了那片待了有八年之久的大泽。

迷蒙水气里,天地总让人摸不清具体的边界。麋鹿像个总也长不大的孩子,她玩不腻那些真真假假的虚影,支离着的梦粘连起遇见过的每一位个体,于是记忆被串连成了雪花,她抽身在外又留恋其中。

站在一个相对近的距离时,确实能看见很多别人看不见的东西,类似于情感,又或者只是认知。

我对于巴卫的感觉更多是认为他像一个执着于某种仪式,嗯…也可以说是一种信念。那种执让我很难理解,但心生敬佩。

对于凡世间的种种,我都很是喜欢感概。即有身为人的眷恋,也有不为人的遗憾。

大道茫茫雪,人间戚戚然。

如若没有最开始的老道人,或许我也根本不会选择这样一条路,而没有像福生方知有这类的朋友,我也许会跟麋鹿,跟鸦师爷一样,对凡尘报以观望,游戏似在人间。

“在你看来,魔人这种,嗯…我说的直白点,就是这类以放纵为己任的种族,是因为天性还是因为存在于最开始的那位祖先遗留下来的影响?”我的声音落在风沙里,索性离他并不算远。

巴卫沉吟着,回答道“我不清楚。”

我细眯着眼,即是躲避风沙,也是心里有种不出所料的预想。巴卫存在的时间相较于人类算是比较长的了,可他终究沉睡了太久,也遗忘了太久。

“你讨厌魔人?”过了几个弯后,巴卫问了这么一句。

我嗯了一声,随即又笑道“十年以前,我其实还是个人。”

身后,只有厚实脚掌踩在地面上的沙沙声。其实这个时候,你应该来点反应的,哪怕只是哦那么一下。我不免在心里腹诽着巴卫的木讷。

于心底里又反问道“可为什么,这一次,见到的这些魔人给我的感觉又是那么的不一样?”

他们生存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周围不存在富饶的区域,在极端里,每个人身上即带着点晦暗的阴霾,但身体里那种源源不断时刻被激发的生命力勇敢而热烈的对抗着这个糟透了的世界。

那一刻,他们又脱离了魔人的标签,像是一个为了美好而奋力拼搏着的勇士。

正是因为我感受到了这些,看到了旁人无法看到的一切,所以,在巴卫并不能理解的情况下,我们踏入了新的征程。

“人吗?”巴卫喃喃自语着,熟知他族历史的我清楚最终导致他家园毁灭的正是有人族的身影,但好像他并不清楚后续发生了什么,在他沉眠时,危机似乎并未完全到来。

其实这样也是蛮可怜的,就像一个因为奔波而睡了太久的野兔,醒来一看,家园没了,往日里奔走相告的亲友早已做了古,如今行经在荒芜的平原上,别说是寻找他们的墓碑,就连我是谁这一点上都可能会产生莫大的疑问。

在我带着怜悯般的目光回望向巴卫时,迎来的是那木头脑袋睿智般的眼神交流。

他那古井不波般的眼神里,倒映出我那张饱经风霜又懒得打理的粗糙面孔,甚至头上沾着的沙子里还戴着一只不知道是哪只倒霉蜥蜴褪下来的死皮。

“诶,算了。”我自说自话惯了,视线又转了回去。

大部分都时间里,我都是在一个人低着头沉思。时而仰着脖子发会儿呆,全然没有一种临近生死大忌时的惊慌。

偶尔出来打酱油的祖师爷呢倒是喜欢和我一起看看星星赏赏月亮的,用他老人家的话就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死猪不怕开水烫,躺着就完事了。

虽然,听起来全然没有一副万里无一的纵世奇才那种派势,但我还是决定虚心接受,老实躺平。

巴卫倒成了我们三人里,显得最积极和有信心的那个。

他每天准时睡觉,准点起床,雷打不动。

我看着他,仿佛有用不完的毅力,时刻保持着那石头般的心态和死鱼一样的表情,真是由衷的感到羡慕。

对这个世界,我的热情大概还停留在梦和想的阶段。

得益于我从女人洞府里经历的那一切,在看待世界上,我确实获得了一种全新的看法。

以前我总共眼睛去看,耳朵去听,脑子去想。但这些都只是我自己的看法,从来没有一点了解过在我之外的东西。

向内追寻是修炼,向外则是学习。

一直以来,我都是修炼的太多,以至于忘了怎么去思考和学习。

所以,当我看见巴卫那颗炙热的心以及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时,我就在想,我也该做点什么来改变一下自己。

生死在我面前已经不再是什么重要的事了,尤其是我应该已经算是死过两次之后。

在经历的那些变幻里,最让我难以割舍的不再是名利,快乐,甚至是一种兴奋的情绪。而是,渐渐明白,作为一个存在,与别人建立起来的一个个联系是有多么重要。

借由那双眼睛,我感受过在我来到这个世界呱呱落地时看见的第一双来自父母的眼睛,那份惊愕中带着些许惴惴不安。

也想起,曾经那只成了精的黄鼠狼走之前和我说的最后一番话,他叹到“谁最后不得做走狗,但如果有机会,还是得活出个人样”时,那家伙靠在墙上眼望向远方,似乎有更多不得人言的压抑。

不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选择上的一点落差最终让楚清河命丧当场,原本,怀明玉是不会走的。他们可以一起回神皇派,继续去寻找玉姑娘的身世,虽然这对方知有来说有点太残忍了。

“福生…”我默默念起这家伙的名字来,想到曾背着这货一起在山沟沟子里走夜路时,这小子吵着要吃山楂糖。

那时节哪来的野山楂奥。

一口浊气吐出,视线从一片汪洋般的废墟里穿过,直抵达到极远处看见一颗颗明亮着的光点时,我收回神识,朝着身后喊了句“我们应该到了。”

巴卫巨大的身影从我身旁走过,他来到一处山崖边前,在大片大片的黑白色的戈壁前,指着远方那模糊的地平线道“那里?”

很难想象,在层层沙漠掩埋着的道路尽头,竟然真的有生命存在。

铃铛滴溜溜的晃呀。

巴卫仰着头四下张望,我看着好奇,于是问他怎么了。

“你听到了吗?”巴卫说着。

四周,风沙的声音已经吹了很久,从我来的那天起,就没有断过。

“什么?”我没太明白他的意思,无论是风尘还是人群往来,一颗细小的灰尘撞击向另一面的骚动,这一切并没有与先前有任何的变化。

直到,骆驼的蹄掌重重踩下,壮硕身躯摇晃着,连带着身上捆绑着的铃铛也在阵阵作响。

驼铃的声音和南方挂在家门上的风铃有所不同。

它造型粗犷,内里的撞芯也是拿拇指大的铁蛋做的,敲起来有种沉闷的回响,伴随着一步一趋,身后的队伍便在风沙里,摇晃着向前走着。

其实我也只是从旁人的叙述中才知晓广漠的沙地理还有这么个玩意。

第一次见还是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呀,就着我这个土货笑了有半晌,最终,在赶到赫穆西之前,将那两只驮了我们有一路的家伙给安置在了那里。

以巴卫存在的时代来算,他没见过骆驼是情有可原的,但那时便是连铃铛也不曾有吗?

“我从未听过这样的声音,就像是一首歌,一段舞。”巴卫闭着眼,他脸上的那些皱纹在这时也变得像流水般,松动且柔和。

“这叫驼铃,是系在领头那只骆驼的身上,用来引路。大多时候,风沙太大,骆驼们很容易走散,于是人们便用绳子将它们串联起来,在领头的那只身上挂上这样的铃铛,那样,身后所有骆驼便可埋低脑袋,仅凭声音前行。”我向巴卫解释着它们的来历。

世界之所以美妙,也正是因为它们每一处的奇特与神秘。

巴卫听完我的诉说,他的表情不复之前的柔和,嗓音也渐渐暗哑,他说“我不知道过去了有多久,但人族的秉性如此,他们仍不能学会去尊重其他部族。”

对此,我只是摇了摇头,并未多说什么。

在离着那座城市越近,越是有种异样的熟悉与剥离。

我看着熙熙攘攘的人从仅开放的两座门里进出,看着那些顶着人类皮囊,但骨子里魔性甚重,有些已经看不出人类模样的奇怪生物在此横行。

在他们尚未察觉到我的存在前,一切都与正常的人类社会并无二致。

我分出去的神念穿过一颗颗缠绕在厚实泥土上的藤蔓,在一粒粒微小细致的黑白尘土中行走,看着那些炙热的红色珠宝们彼此吸引着,又渐渐疏远。

在巴卫的视角里,那些与人很像,但有些明显出现了异常化的人们就像与周围所有看起来正常的子民一样,在这里生活着。

也许,这个从不知多久远的上古世纪苏醒来的家伙并不会引以为奇,但这一切却让我感觉很怪。

“有什么东西包裹住了他们?”我冷不丁的开口,在这时,也看见了一道特殊的金光。

在察觉到我的神识之后,发出来的一声,警告。

此时正是中午的时候,日头毒辣的狠。

巴卫看见我的身子不同常理的晃了一晃,他立刻开始了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