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叶离方才知道,她用了如意珠,想起前生的代价,就是此生都不能见到自己喜爱之人。那时候,她只以为,回到百年以后,自然能够与卫晟云说话谈笑,不必如同那时那般。
世间事,不如人愿。
袁叶离翻过书页,觉得自己或许是魔怔了。她回到马车上,知道要逃得远,不是那么容易。她先去找了一处客店,再在城里绕了一圈。
这座城里的酒楼,还算是热闹的,掌柜将她送进一处包
厢,她喊了一大桌子的菜。那些菜她吃不完,可是流水价的送上来,袁叶离就着酒吃菜,梨花酿清香,入口很甜,菜式味道丰足,她每道菜吃一口,红烧肉,清炒菜苗,麒麟豆腐,清汤鸭丝,清蒸鲈鱼,还有各式点心,小巧精致捏成一块块。
人会觉得不开心,都是因为过得不好。
这样催眠一下自己,袁叶离也就能够觉得,自己或许没那么难过。
酒醉饭饱,包厢之中无人,墙板又是结实的,她就拉过来一张椅子,毫无千金仪态的躺着睡。
但是在陌生之地,怎么可能谁得好。
袁叶离看着天花,这是个穷地方,纵然有油灯,也不在白天点,于是天色看起来寡淡——即使如此,在吃了许多美食的她眼里,也是好看的。
人就是这样,自己喜爱的就觉得好,越是感性的人,越容易靠喜好分辨好坏与对错,是以浪漫一些的人,他守着的那一套规条看起来总是格外歪。他们吃不进理性人眼里的那一套。
敏感的人都活不久,袁叶离觉得自己现在大约是喝醉了。
可刚刚吃进嘴里的滋味那么好,她半点也不知道难过这两个字怎么写。人都有极伤心的时候,过了这些时候,袁叶离看看自己身上穿的好衣裳,还有桌上一桌好菜,这样就不难受了。
再怎么难受,比得过冷菜冷饭,还要面对明抢暗箭的难受?
锦绣衣裳,何谓金银织造,刺绣之精美,许多寻常人一生见不到。
她闭着眼,笑了一笑。
人性如此,离了战场,就觉得能日日换衣裳的日子是好——但最后,她也娇惯起来了。
袁叶离坐起来,清醒了一下,往外走去。将银两付了,这时候有赊账的风俗,若是城里的
人,多半要拖上一段时日才交钱,只有旅人才会立刻付清。是以客店里的掌柜,就不至于操那么多心。
她坐上马车,车子摇摇晃晃往外开去。
离开了热闹的路段,城镇看起来也格外冷清:路边乞儿对着马车下跪,商户都闲得有点发困,路上行人寥寥,天色未黑,袁叶离趁着日光,看得见城镇之景。这是个没那么富庶的城镇,唯一热闹的就是市集,所谓热闹与凄清的分别,其实说白了只是人多与人少的差异。
她逃出来已经有十余日,到处躲躲藏藏,早已不在原来那座城里。如今她走得不算远,但走的路分外跷蹊,旁人很难找到她。而且如今她又梳了少女发髻,在床上躺了七年,吃食不多,又不运动,看起来就不怎么老,加之长得美,一眼望去,分辨不清年龄。
她在下意识逃避卫晟云,可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
等她回到客店,夜色已经深了。
她没有带丫鬟。
被人服侍惯了的她,在天牢里待过,去前线上做过间谍,如今已经不担心梳洗等等问题——她能够自己穿衣梳洗,不需要旁人服侍,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袁叶离解下发髻,在热水中浸浴,然后穿戴整齐,走回屋中去。
就在她坐下梳妆时候,看见镜子里,站着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袁叶离不需要多想,立刻辨认了出来。
她笑了一笑,终于是找上来了。她连忙将面上黑纱蒙上,却阻止不了体内如同烈火焚心之痛。
那是如意珠带来的后患。
‘凡汝所爱,必将弃汝;凡汝所求,必将失去。’——你见到的人不会死,你却会因为见到他而承受焚心痛楚。
而能够让她一眼认出来的人,是卫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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