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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614章八大罪,却两败俱伤(1 / 2)

锦衣卫都指挥使郭云深下狱的消息很快就在京中传了出来。

言官们像是嗅到血腥味的鲨鱼,齐齐朝秦砚扑了过去。

其中尤以京山人王宗茂最为卖力。

王宗茂,字时育,京山人(今天属于湖北),至正十九年进士,授行人,后擢升御史。

其人上疏弹劾秦砚,说其父子贪污纳贿、卖官鬻爵。

人家这不是风言奏事,而是实打实举例说明来着。

奏本中,王宗茂说,吏部尚书李希颜是秦党,文选司每次选授文官,秦家都要二十个名额,按照官阶高低作价出售,此事官场人尽皆知。

比如七品州判,售白银三百两;六品通判,五百两。

兵部每次选授武官,他们家也要名额十多个,按级别出卖。

例如,指挥售价三百两,都指挥使柒佰两。

罪二:操纵吏部、兵部选官。

负责文官班序、迁升、改调之事的吏部文选郎中万某,负责武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的兵部武选郎中方某都是秦砚的党羽,俗有秦氏“文管家”、“武管家”之称。

二部选官,各持簿记,任秦家父子填发。

罪状之三,金银宝玩不可计数。据目击者云,秦家有金银珐琅美人高二尺五寸,甚至溺器(尿器)也用金银制成。

罪状之四,掠夺土地,窖藏金银。在秦家原籍“膏腴田产,投献地宅,不遑悉数”。又于京师相府之后,别置空室五间,“下凿一丈五尺,旁砌大石,上布坚板”,“内皆珍宝金银器物”。秦砚之私蓄,“可以供诸边数年之需”。

罪状之五,豪奴悍仆横行四方。畜养家奴五百余人,勒索州县,骚扰驿递,即使运河中的国家运粮漕船,“亦且让其先过”。

罪状之六,宴饮极尽奢靡。

罪状之七,“臊子在门前,宰相还要钱”。前些时候,鞑子围攻北京城,秦砚不仅漫无御敌之策,而且乘时索贿,当时有一首民谣,传遍京师,远达沙漠:“臊子在门前,宰相还要钱。”

罪状之八,聚类养恶。收干儿义子三十余人,为之爪牙,助其虐焰。

王宗茂的奏本一下,朝廷上下顿时掀起狂风巨浪。

平日里跟秦砚相熟的官员俱都瑟瑟发抖。

李希颜甚至连日不到衙办公,呆在家中写本自劾。

不过,说是自劾,但奏本递上去后,传到六科,差点没把六科众科员肺气炸了。

这哪里是自己弹劾自己,这分明是自辩疏嘛。

堂堂的吏部天官,在奏本中拒不承认王宗茂的指控,只在边边角角说自己行为无状。

比如,宴饮极尽奢靡。

这点人家是承认的。

但人家吏部的一把手,在家里吃点喝点怎么了?

又不是没有这个银子!

至于跟秦砚结党?

诬告,绝对是诬告。

相比于李希颜的【态度恳切】,被王宗茂点名的吏部、兵部中的文管家、武管家就有点给脸不要脸了。

堂而皇之上下班,跟没事人似的。

最后六科的科员打进了吏部和兵部,双方竟然丝毫不顾官员体面,缠斗在一起,这事还惊动了在阁的徐嵩。

徐嵩亲自去弹压,才把这件事按了下来。

至于秦家父子,在如此高压之下,这二人已经连续多日不露面了。

就在所有人觉得,秦家这次不死也要脱层皮的时候,突然,至正帝下诏。

吏部文选郎中万某、兵部武选郎中方某革职、永不叙用。

李希颜,国家艰难之际,不知检点,奢靡滥觞,罚俸三个月。

秦阙革职,秦砚罚俸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