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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3章 唐朝人物合称—沈宋(1 / 2)

在唐朝的文学星空中,沈佺期与宋之问犹如两颗璀璨的星辰,他们的名字被后世并称为“沈宋”,这一合称不仅是对他们文学成就的高度认可,更是对他们在律诗定型方面所做贡献的肯定。

以下是对“沈宋”的详细概述,旨在全面展现他们在唐代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

一、沈宋的生平背景

沈佺期,约生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卒于唐玄宗开元二年(约714年)之后,字云卿,相州内黄(今河南内黄县)人,也有说法认为他祖籍吴兴(今浙江湖州市),后迁居至相州内黄。

他年少成名,上元二年(675年)登进士第,入朝为官后曾任考功员外郎、太子少詹事等职。

沈佺期的一生经历了宦海浮沉,曾因贪污及谗附张易之而被流放驩州(今越南荣市)。

宋之问,同样生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卒于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字延清,一名少连,汾州(今山西汾阳市)人,也有说法认为他是虢州弘农(今河南灵宝市)人。

他二十岁时登进士第,入朝后历任尚方监丞、左奉宸内供奉等职,是武则天时期的宫廷诗人之一。

宋之问的文学才华得到了武则天的赏识,但也因谄附张易之兄弟而备受争议。

二、沈宋的文学成就

沈佺期与宋之问在文学上的成就主要体现在诗歌创作上,尤其是他们在律诗定型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律诗属于近体诗范畴,格律要求非常严格,包括字句、押韵、平仄、对仗等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在沈佺期与宋之问之前,律诗的形式尚未完全定型,许多诗人在创作时还会有所突破和变化。

然而,随着沈、宋二人的努力,律诗的结构和韵律逐渐规范化,形成了一套较为固定的创作模式。

格律定型:沈佺期与宋之问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对诗句的平仄规则进行了系统化的整理,确立了五言、七言律诗的基本框架。

他们要求每句字数固定,讲究平仄相对、粘连,中间两联要求对仗工整。

这种规范化极大提升了律诗的音乐性和结构美,使之成为唐诗中最为精致的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