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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得手(1 / 2)

李讲不是忍气吞声的人,很早以前便明白了,做小伏低,一味退让,只会让迫害你的人更加猖狂。

“既然你存心找死,那我便成全你!”

沈郁脸色非常难看。

败在一个蛮人的手中,成为别人的垫脚石,这对于心高气傲的他而言,一直是一段无法看开的耻辱。

今朝被李讲故意当着众人的面提起,自然怒不可遏。

“天鹏碎海!”

沈郁悍然出手,施展呼吸法,仿佛化身成为了一头凶鹏,红光流转,凌空跃起,右脚如利爪般朝着李讲的面门踢下。

这是要当着众人的面,踩碎李讲的脑袋!

四面八方响起一片惊呼。

部分人曾经看到过沈郁出手,这一幕何其熟悉?

曾经就是有这么一位天之骄子,想踩着沈郁扬名。

结果,被他一脚踢碎了脑袋,红白之物散落一地,无比血腥!

李讲目光冷冽,都已经大打出手,更加不需要什么言语了。

他背后展开绯云之翼,横移千米,暂避锋芒。

轰隆!

沈郁踩在李讲之前所站之处的瞬间,红色的气血之力如同波涛般爆发,大地龟裂,蔓延百米,一棵又一棵大树就这么倒塌。

这种威势无比可怕,不愧被称之为“天鹏碎海”。

可以想象,这一脚若真的落在海面上,恐怕一片的海水都会激荡碎开。

“躲?你能躲一辈子吗?”

沈郁冷笑一声,他以为李讲根本没有实力与他碰撞,很是狂妄,居然凌空跃起,故技重施,又是一脚踏来。

李讲这次不打算躲了,原地书写了一首《渡易水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才气流转,浓郁的黑烟从虚空中飘出,最终化成一道英姿挺拔的身影,提刀而动,斩向沈郁。

这一刀,没有任何的花哨,也没有动用任何的特殊能力。

沈郁见状,嘴角挂着一抹讥诮的笑。

他的肉身何等强横?

就算是坚硬无比的花岗岩,他也能随意掰下碾压成泥沙,在指间飘散。

这种贯州级别的战诗,怎么可能伤到他?

因此,沈郁不仅没有丝毫躲避的想法,动作更加凌厉了,甚至带起了风雷之声。

“唰!”

荆轲化身如切豆腐般,轻而易举地劈开了沈郁的右腿,齐根而断。

“啊……”

沈郁的惨叫响彻一方,求生的欲望驱动着他飞快逃离,所过之处鲜血一路洒落,将野草都给染红了。

众人眼皮直跳,不敢相信。

一位这么强大的天骄,居然这么轻松就被削掉了一条腿?

这个从未见过的少年,到底是何方神圣?

“一首贯州战诗而已,怎么会这么强大?”有人发出这样的惊呼。

实际上,这样的疑问出现在了每一个人的心中。

“笔……是他的笔!”

远处的人群中,有人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颤抖着声音说:“这个人拿着的……好像是一支圣兵!”

听到这话,现场无人不动容,全都睁大了眼睛,望向李讲的手,一动不动。

尤其是沈郁,他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想要怒吼。

这个少年到底是哪个世家的败家子?

家中的长辈怎么会如此的宠溺,居然允许一个种道境的小子,拿着圣兵招摇过市!

沈郁心中那个憋屈啊,简直如同黄河般奔流不息,滚滚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