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一直下。
风一直刮。
“直娘贼,这雨到底何时才能停!”
尉官忍不住望天大骂。
本以为运送民夫是个可以榨油水的好差事。
现在全被这雨给毁了。
他看向民夫们,再谨慎地瞥了一眼老神在在的陈胜,心里打定主意。
“都起来,我们出发!”
尉官喊道。
淋一场雨而已。
就算感染风寒,也不至于立马死去,等到目的地,交了差,这些人的死活关他何事?
他自己有钱治风寒,付汤药费就行了。
“什么?这么大的雨,还要赶路,我等就算戴了斗笠蓑衣,也得被淋成落汤鸡啊!”
众人议论纷纷,愤愤不平。
“都废什么话,误了时辰,到不了地方,你们都得死!”
尉官恶狠狠道:“淋雨赶路,未必会死,延时,必定军法处置,一百杀威棒下去,尔等一个也别想活着!”
延误军机打的杀威棒可不是县衙里的打板子,照着肉多的屁股打,而是打背脊。
普通人一百棍下去直接见阎王。
尉官平日里作威作福,是个窝里横的行家,民夫们都惧怕他,有的人戴好斗笠,真打算冒雨赶路。
“放屁!弟兄们,别听他的!”
吴广大喝道:“我算过了,我们此行还有三百多里,冒着大雨,就算是走相对较平缓的大道,两日之内根本也根本到不了!”
三百里,一百五十公里,两日之内到达,平均一日要行七十五公里,还冒着大雨……
在陈胜前世,部队管这叫强行军,对,比急行军还要高一级别,一个部队不靠交通工具的极限行军距离。
连伙食好、身体棒、有纪律的正规军都少有能达到这个标准的。
因为这不是身体好就能做到的,还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能达到的,那都是精锐。
而尉官却指望一群大多营养不良,一盘散沙的民夫和正规军中的精锐比,这简直天方夜谭。
“吴广,你什么意思!你这是在动摇军心!”
尉官呵斥道。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平日里无比谄媚的吴广会第一个站出来唱反调。
“我什么意思?现在去也是死,不去还有可能活,你说我什么意思?”
吴广冷声道。
他的话仿佛有魔力一般,整个小庙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民夫都直勾勾地看着尉官。
他们和他,不一样。
他们是民,他是官。
“吴广,你要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
尉官慌了,面对这看死人般的眼神,汗流浃背。
他摸向腰间,却突然想到刀早已被陈胜斩断。
“大家一起杀了你,就没有人会回去报信,我们就能有充足的时间,回到村里,把家人带走。”
吴广举起手中木制的长矛。
他在被陈胜拒绝以后,就一直在磨,还放到火上烤了烤,碳化处理后会更加坚硬。
其他人没有精心准备,但小庙里,最不缺的就是砖头。
民夫们纷纷从土地神像的基座上抽砖头。
上次,他们垒火做饭,是为了活着。
这次,他们杀人碎头,也是为了活着。
“不,不,我不会告密,我不会报信的!”
尉官惊慌失措,连滚带爬地跑出小庙。
陈胜不由得微微摇头。
没了刀,还有一身甲,如此逃跑,把背后留给敌人,真是愚蠢至极,草包一个。
你一个全甲,能跑得过布衣?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仗着甲胄优势,先拼死吴广这个主心骨,唤起民夫们心里的恐惧,让他们畏惧不前,不敢动手,变回那个逆来顺受的顺民。
这些民夫,大多数人都是墙头草,死了主心骨,短时间内想再选一个主心骨的概率很小,更多可能是一哄而散。
这时候尉官再跑,才能争得一线生机。
草包终究是草包,欺软怕硬,脑子里全是草。
吴广冲出小庙,于大雨一棍抡翻在了尉官的后脑勺上。
轰隆咔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