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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殿下,也喜欢京寻好不好?(1 / 2)

那是秦不闻熟悉的眼神。

一如许多年前,有刺客潜入长安王府,想要置她于死地,但那刺客甚至刚入府门,就被京寻一剑斩杀。

一如那时,她只带着京寻与宴唐,三人横道拦在漠北五百轻骑的必经之路上,秦不闻舒服地躺在树杈之上,宴唐立于一侧,面容清润带笑。

只京寻,手持黑剑,右手放在剑柄之上。

“京寻,拔剑。”

树杈上,秦不闻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开口。

下一瞬,那漆黑的剑刃示众,他目光凛冽,毫不犹豫地朝着那五百轻骑,纵身而去。

只有惨叫声与求饶声传来,京寻立于那一片尸首与血海中,淡漠地擦了擦脸上的血渍。

自先帝驾崩那一日起,她所有的武功,因为右手筋脉尽断,十不存一。

她并未后悔过这样做,只是后来再高坐轿辇之上,总觉得少了些依仗。

后来,京寻来了。

起初她救他,倒是没想这么多,只是看着那小狼崽儿似的少年过于可怜,动了恻隐之心。

她未想过,京寻会那般轻易地看出她武功损费多半。

她也没想过,京寻也为此,整日整夜地习武练剑,誓要成为她的右手,成为她最锋利的刀。

每次问他为什么这般拼命,他都乖顺地收了剑,低头去衔秦不闻扔给他的橘子。

——像是逗弄小狗一般,他却从不觉得冒犯,甚至觉得,本该如此。

“京寻,笨,”京寻绷着唇,僵硬地开口,“宴、唐,聪明,殿下喜欢他,不喜欢京寻。”

说到这里,京寻似乎有些不高兴,但是很快,他又抬眸,认真地看向秦不闻:“京寻,武功好。”

“殿下,也喜欢京寻,好不好?”

你看,他总以为,在她身边的人,必须有用处才能留下。

确实挺笨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京寻的武功,确实高超。

高超到,面前这发了疯的蛮牛,于他而言,不过逗弄猫狗一般简单。

“铮——”

是那手臂染血的男子,右手放在了背后的剑柄之上。

那蛮牛以为刚才一击必中的,如今见眼前的男子这般轻易地躲过,彻底激怒了他!

他嘶吼着,嘴里发出的声音,就好像是猛兽走禽一般,不成语调。

“咦?居然没砍死他?”

“奇怪,刚才那个距离,若是旁人早就躲不开了。”

“这个京寻是怎么回事?巧合吧?”

“你们看你们看!你们看他背上那把剑!”

“说起来,这个‘京寻’虽然每日攻擂都背着这把剑,好像从没见他用过啊。”

“哈哈哈哈,可能是根本不会使剑,只会瞎躲吧!”

“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竟然要拔剑了?”

“你们……你们不觉得,这柄剑……好像在哪儿见过吗?”

“什么啊?一柄黑漆漆的长剑,我们能从哪儿……”

“……不、不可能吧?”

“不可能不可能!别自已吓自已!”

“京寻拔剑了!”

“……”

能在黑市活下去的,都是人精,消息灵通得很。

惯用黑剑之人,曜云历年来,只出了两位。

一位是早已身死沙场的秦家老将军,一位,则是那位臭名昭著的长安王身边的一幕僚。

幕僚不知姓名,不知相貌,甚至连是否死了,都没人知道。

黑市的人只知道,那个被漠北敌军称作“狼牙”的男子,曾靠着一柄黑剑,击退了漠北十万铁骑。

而面前这个看上去已经快要死掉的“废物”,此时的手中,便擎着一柄黑剑。

京寻的眼神变了。

从刚刚的淡漠冷冽,瞬间杀意毕现,凛冽不驯。

那柄黑色的剑刃,终于终于,在五年后的今日,得见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