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金沙城,都被铺天盖地的绝望淹没。
城外已经响起了猖狂的笑声:“城里的人别再挣扎了,每次我们研制新毒,你们不是都要输一城吗?”
南疆之所以需要长期镇守,就是因为南疆那帮龟孙子年年都研制新毒,每次研制新毒,确如他们所言,都会让秦家军退避几城,直到研制出相应的解药才能打回去。
可这一次的夜袭,不同往常!
若是金沙城退了,摄政王的黑甲军就会被两面包抄,陷入绝境。
这跟送摄政王去死有什么区别?
一面是救自己命的摄政王,一面是城中的弟兄们。
秦逍咬牙道:“扶我亲自上城墙,我军绝不退让!誓死守卫金沙城!”
“弟兄们,只要等到摄政王回援,这帮孙子就死定了!”
这时,有人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呼:“不对,将军你快看,弟兄们的毒好像解了!”
城墙上原本中毒倒下的士兵,居然一个接一个的站了起来。
仔细看就会发现,他们之间,有一名少女,速度极快地穿梭其间。
发药,治病,暂时包扎,一气呵成。
刚刚还做好全军死伤准备的秦逍震惊极了:“那不是大小姐吗?大小
姐什么时候上的城墙?”
没人回答。
大家都不可置信地望着这一幕。
直到很多年以后,他们向自己的孩子提起秦家军的玄羽令主,仍然是满口称赞:“大小姐虽然是一介女流,医术却堪称活菩萨,金沙城那一战,你爹和王叔叔他们都准备等死了……”
“可她她就像是个仙女似的,不顾自己安危,冲上城墙,救了无数人命!”
沈栖烟也不知道自己忙了多久。
玄影在她的身边,护住了所有明枪暗箭。
战场之上救了一个伤员,便要马不停蹄赶往下一个有时,甚至不能将人家脱口而出的谢谢听清。
她满脑子只有快,快,快!
后半夜,伤兵营的大夫们也赶来。
南疆人的毒箭用完了,她便转到城墙之下,带着大夫们一起救治重伤将死的士兵。
直到天光破晓,将明未明之际,突然有野火熊熊燃起,照亮了半边天空。
马蹄震震,破晓的风凛冽吹过每个人的脸庞。
欢呼声从城墙之上响彻:“是黑甲军!摄政王带着黑甲军回援了!”
晨光落在黑甲军的身上,盛景廷脸上的金属面具与将士们的铠甲一同反射着冰冷的光。
他的铠
甲与马匹上,都溅满了鲜血。
温热的鲜血从面具上滴落,他舔了舔鲜血,如同地狱归来的恶鬼:“杀!”
黑甲军犹如蚂蚁,而南疆的士兵就如同糖块一般,瞬间被分食殆尽。
金沙城中响起震天的欢呼,城门大开,疲惫的军民眼中难掩兴奋。
此刻,经历了战斗之后,他们不再认为摄政王是外人,而觉得是自己同生共死的弟兄!
盛景廷继连下三城之后,再一次创造了奇迹,以闪电般的速度退敌回援!
所有人眼里,都闪着心服口服的光芒。
他策马率军回城,漫不经心的目光扫过,蓦然滞在某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