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吟吟是新上任的吏部尚书之女。去年刚从外地回来。
她的爹爹程尚书是康正帝的心腹,之前为了历练他,将他分配到了荒凉之地,他倒也挺厉害的,短短几年之内,就让这个地方天翻地覆。
当地百姓都特别爱戴他。
他被康正帝调回京城的时候,沿路跪了一地的百姓。
百姓们还给他送了万民伞,足见他深得人心。
在回到上京以后,恰好吏部尚书告老还乡。他就直接顶了吏部尚书的位置,成了新的尚书。
因为他政绩在那里,再加上皇上心意已决。
便是百官还颇有微词,但是皇上主意已定,他们也不能够多说什么?
不过让人感到惊讶的是,程尚书竟然同意他家的小女儿程吟吟嫁给成国公府的陆修宁。
上京不少人都在打程吟吟的主意,程大人均不同意,谁能够想得到,他居然将这掌上明珠嫁给了陆家的纨绔。
“爹,你是不是老糊涂了。”
程吟吟的大姐,程尚书的大女儿程可可一脸怒气地说道。
“你自来最疼惜吟吟,怎么如今,倒是让吟吟嫁入狼坑了?让吟吟嫁给那种人,那样的人能有什么前途。”
程可可咬着
牙道。
“当初我说让吟吟嫁给我大姑夫家的弟弟,您就是不肯,最起码我大姑夫家弟弟,那可是正经的举人,也算是年轻有为了。”
“可可,当初我就不想让你嫁到他们家里去,这才多长时间,你就变成这样子了。”
“我怎么了?我觉得我自己挺好的。”
被程尚书这么一说,程可可脸色有些微变。
“我承认,我确实有几分私心,但是我也是为了吟吟好,我那个大姑夫家的弟弟,确实不错,最起码比陆修宁好。”
“除了一个功名,他好在哪里?”
“他——”
“陆修宁相貌英俊,比你大姑夫家的弟弟长得好看。”
这倒是事实,陆家就没有一个长得丑的。
不论男女,一个个都是顶俊俏的。
“但是长得英俊又不能够当饭吃。”
“你娘说了,对着修宁那张俊脸,她可以多吃一碗饭。”
程可可:“?”
她娘添什么乱?
“娘当真这么说?”
“我骗你做什么?”
程尚书慢慢说道,他端起茶杯,用杯盖捋了捋浮沫。
“可是娘不是最讨厌陆修宁这样的纨绔子弟了?”
“谁和你说,你娘讨厌陆修宁了?”
程尚书
抬眸看了程可可一眼,“她可喜欢修宁了。”
“这——”程可可难以置信,“我不信,我要去找娘亲说一说——”
她娘一直都不太喜欢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哪怕陆修宁现在已经兵部任职了,但是谁都知道,他这是兵部的人看在成国公的份上给他开的后门。
“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我妹妹?”
程可可一脸愤懑地说道,“娘,你们可不能够因为成国公府的势力,就委屈了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