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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独立而自由(1 / 2)

女巫虽然是人类女性觉醒进化而来,但思想观念却与人类截然不同。

人类的奉献、牺牲等品德,在女巫这里,完全不流行。

女巫信奉的是个体的独立和自由。

不危害其他女巫利益的情况下,女巫的个人意愿至高。

这一点,从女巫的繁衍观念上,就可见一斑。

每个女巫,一生只会有一个孩子,且无论与哪族的雄性生育的后代,孩子都是女巫。

不是每个女巫,都来得及留下自己的后代的。

所以女巫的数量,从来未曾迎来过爆发式的增长。

若不是还持续有人类女性在逆境中觉醒,进化成女巫,女巫一族怕是早就灭绝了。

这种情况下,女巫族会也只是颁布了各种生育福利,以提高小女巫的存活率。

从未因为女巫人口问题而强制要求女巫孕育后代。

自魔女降世,将荒野划为女巫族地后。

就只有那些签订了荒野契约,以性命担保,终身不背叛女巫和荒野的异族,可以进入荒野。

荒野契约一旦违反必死无疑,愿意签订的异族并不多。

所以大多数怀孕女巫,会选择回到荒野,独自抚养孩子。

像莫兰这样,只有妈妈,没有爸爸的小女巫在荒野很常见。

少有小女巫是在爸爸妈妈的共同照顾下长大的。

即使只有妈妈一人,加上女巫族会的生育补助,小女巫也几乎没有夭折的。

但在这种情况下,女巫的数量也只维持在三万左右。

女巫疼爱自己的女儿,但是也不会永远将女儿视为自己的责任。

女巫只对自己负责。

一般只有十三岁以下的幼女巫身边,会有女巫妈妈始终陪伴。

女巫族会还会定期给每个照料幼女巫的女巫妈妈发放补贴,提供育儿方面的帮助。

像她家里的《幼女巫丛书》,就是女巫族会送的。

十三岁入读女巫学院,便是小女巫走向独立的开始。

女巫妈妈会在这个时候,放手让小女巫离开家。

此后的五年,小女巫都会在女巫学院学习魔法和生存知识。

小女巫就读学院期间的花销,也都由女巫族会承担。

小女巫上学后,女巫妈妈还能去女巫族会领取一次养育奖励,继续开启新的生活。

十八岁毕业后,就是要自己独当一面的成年女巫了。

一切生存所需,都需要自己想办法。

可以说,不论有没有一个愿意签订荒野契约的亲生爸爸,小女巫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爸爸——族会。

是族会爸爸承担了小女巫从出生到十八岁成年前的全部成长和教育资金。

十八岁从女巫学院毕业后,女巫就要自己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了。

没有赡养女巫妈妈的义务,也没有回报族会爸爸的责任,更不需要为未来的女儿奉上一生。

始终自由而平等,不受任何关系的束缚。

即使族群灭亡,女巫也不会让任何东西,凌驾于自己的意愿之上。

这就是从逆境和苦难中觉醒,以自由和独立为终身追求的女巫!

这一切,《幼女巫丛书》第一册第一章就讲明了。

所以莫兰心里也清楚,夏娜妈妈不会永远在翠溪原的小木屋等她。

她不仅是妈妈,还是她自己。

况且翠溪原的这个家,原本就是夏娜妈妈怀孕后,为了养育她准备的临时住所,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巫之家。

废弃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木屋,用魔法简单修缮了一下就入住了。

年年都要请女巫用魔法加固,才不至于垮塌。

连加固木屋的钱,都是用女巫族会的“幼女巫养育津贴”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