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吴桥兵变的起因同历史上大不相同,历史上王象春要比书中过份十倍,孔有德的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令人不齿。
依史书描写可以极大的强化官逼民反的气氛,同时消弱孔有德的刚正勇武形象,使孔有德更加平民化,无奈化,所以有了臆想版,第133章,134章。我对臆想版非常不喜欢,因为这本小说除去主角武功和江湖生涯基本是从史书上扩展而来,这个关键情节严重违背历史令我很不舒服,所以我又写出真实版,第135,136,137章。
新军士兵们越墙而入打开百姓家院门,逼着百姓烧来热水,泡上黄豆饼喂马。战马强大又脆弱,必需小心伺候,在这寒冬天气一旦掉膘再想补回来千难万难,是故吃食绝不亚于士兵。等马匹饱餐战饭,曹绍忠、孔有德带着新军弟兄们分兵多路到镇上饭店去抢劫。他们发现饭店大门紧闭,白花花的银子放在门外不曾动过。
中国百姓普遍老实怯懦,官府下达严令,他们再是同情山东兵依旧不敢违抗,即使以抢劫的方式卖饭食依旧害怕官府追究。若是昧下银子不卖饭食又对不起自家良心,索性当作看不见,不做这桩买卖,反正他们对山东兵没有好感。
他们这一看不见山东兵可惨了,有银子买不到食物,买不到衣服,这不是逼人去死吗?这个世界上有谁会坐以待毙活活饿死?
力弱的吃树皮草根,力强的捕鱼捉兽,胆小的避难逃荒,胆大的占山为王。
山东兵都是胆大力强装备精良的军人,辽东人指望他们在人丰物茂的华夏腹地活活饿死纯属臆想,那怎么可能?俗话说“兔子急了都咬人”,山东兵比兔子凶猛一百倍,就算不是人中之虎也是人中之狼,而且是组团作战的群狼。
山东兵是民族武士,本职是抵御外侮,不能称之为狼,应该称之为战犬。
战犬理应受政府豢养,向政府效忠。可是明朝政府对这些战犬从未正眼相看,只供给少得可怜的军粮军饷,若非受到另外两个人供养他们早就饿死,所以这些战犬只忠于那两人。
孔有德同他们以兄弟相称平辈论交,他在不知不觉中由提供食物的主人变成冲锋陷阵的犬王,他因此得山东兵崇敬效忠,却削弱权威性。
毛文龙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义为主人,绞尽脑汁聚敛物资给予供养,紧紧掌控着这些战犬,得到他们的效忠。毛文龙被明廷冤杀,皮岛战犬从根本上就同明廷有仇,如果不是实力对比悬殊,战犬又未到绝境,早就起兵报仇了。
现在的皮岛兵是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在犬王带领下苟且偷生当雇佣军,拿钱办事,根本不用向任何人效忠,唯一的准则就是保护自己。朝廷杀掉他们的主人,克扣他们的军饷,使他们挨饿受冻,对他们欺压奴役,根本不可能得到他们的认可。
狗是忠诚的,他被主人豢养千日,愿意为主人一朝战死。
流浪狗没有主人,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自己偶尔喂过几碗饭就可以对流浪狗以主人自居,对其呼来喝去打骂由心。可惜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一旦涉及个人利益思维就会不正常,辽东豪门就是如此,朱明政府亦是如此。
辽东人认为他们有明廷官府为依仗,有律法保护,山东兵不敢将他们如何。他们不会认为官府的政令严重违法,他们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而且他们还忘记一句老话:“赶狗入穷巷必遭反咬”,更加愚蠢的是他们手无寸铁,面对反扑的恶狗只能挨咬。
曹绍忠大怒,抬腿将大门踢开,道:“你不卖,给老子打,打到他们做饭为止。”
士兵们一拥而入对着大厨帮灶拳打脚踢,当然留有余力。玩菜刀的显然斗不过抡砍刀的,很快就屈服在暴力之下,鼻青脸肿去做饭。
饭店没有想接下这个800人的生意,食材严重不足。曹绍忠可不想在这里耽搁时间,既然吴桥人不仁,那就别怪我们山东人不义,直接命令士兵们去左邻右舍抢吃食。
士兵们对吴桥人的敌视非常愤怒,能够抢他们午饭给他们捣乱感觉非常开心。抱着恶作剧的心态,士兵们吆吆喝喝咋咋呼呼到各家嚣张一番,你拿一笼馒头,我提一捆大葱,他抱一坛咸菜,嘻嘻哈哈跑将回来。
各家各户面对空空如也的饭桌又好气又好笑,想想这些士兵也挺可怜的,干脆算了吧,就当是喂了狗,顶多再做一次饭。
老百姓通情达理将心比心息事宁人,吴桥官吏却不会手下留情。这个镇上有一豪门望族,家中出得无数举人,当代族长姓王,名春象。王象春家白玉为堂金为马,一看就是官宦人家,山东新军没有人敢去他家抢食。王家有一个管家,住在这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