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柔章和周恕之的相遇,起源于一场老套又俗气的美救英雄。
六年前,周恕之及冠没多久,意气风发,不愿意接受家里的安排娶一个他见都没见过的女子,于是他选择出门游历一段时间,顺便去更远的江西开辟一下生意。
这当然不是他
这些个山贼也真是荤素不忌,不仅抢了他身上所有的盘缠,连带他和他带的两个护卫都被强抢上山,说是大小姐看中了他们年轻力壮,他当正房,两个护卫当小妾。
……周恕之当时,只觉得眼前一黑,等他看到山贼大小姐那双油腻浑圆的眼睛,他只恨自己没有当场晕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周家要绝后了。
所以,当柔章一人一剑横空出来之时,他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天女降世。周恕之得承认,自己是个非常庸俗的男人,他爱上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且不可自拔。
于是理所当然地,他缠上了她,渐渐的,他知道她叫沈柔章,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悬水女侠,她的剑在江湖上很有名气,路上碰上的许多江湖人都怕她手中的剑。
她似乎没有家人,对他的靠近也非常抗拒,甚至以她的轻功,好几次都把他甩开了。至于之后为什么能再次相遇,一来是靠一些运气,二来就是用钱了。
彩灯楼的出价虽然很高,但对他而言,只是一笔非常微不足道的小支出。
“别再跟着我,你与我根本不是一路人,还请周公子莫要纠缠。”
沈柔章长相明丽动人,甚至称得上姝艳,她刚出江湖时,因为她的美貌吸引过来的乌遭男人简直一波接一波,他们似乎认为男人就应该强于女人,哪怕输在了她的剑下,她也根本无法甩掉这些狂蜂乱蝶。
她很是费了番功夫,才将那些乌遭男人全部踩在脚下,叫他们见了她跟见了姑奶奶一样,只敢躲着她走。
可如此一来,男人在她这里本就不多的好印象直接见底,沈柔章每次出门,都会默念“就当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木头桩子,谁又会跟木头桩子置气呢?”,如此二遍,她才能勉强不一出门就拔剑。
周恕之是个意外,也只有这么一个意外。
首先,他只会一些粗浅的武艺,在她看来,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公子,她原本最讨厌这样的男人,可偏偏他长得……很戳她的审美。
换句话说,他长成了她意中人的模样。若只是如此,她当然能够定心拒绝,可他偏偏几次二番地黏上来,虽从未提及喜欢,可她又不是瞎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离这个男人远一点,她又不是庙里的菩萨,一点凡心都没有的。
然而命运,往往不可理喻。
江湖,敞亮的人是敞亮的玩法,但卑劣的人永远在突破卑劣的底线。
沈柔章是个女人,当一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想要拿捏一个女人时,最恶心人的办法当然是下药,且是烈性春药。她凭着最后的力气重伤敌人、回到落脚之地,剧烈的灭顶感几乎让她丧失了所有的感知力。
于是,当周恕之出现时,她不是拒绝,而是本能地缠了上去。
然后就是一夜荒唐,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浑身酸软自不必言,最叫她惊恐的是,她看到了她身边躺着的良家少男。
“我会对你负责的,或者说,你应该对我负责吧,沈女侠?”
沈女侠气得当场穿好衣服,提着悬水剑饭都没吃就出去找人干架,不是给她下烈性春药吗?那就翻倍下回去,精虫上脑的垃圾,去死吧!
一顿发泄完,沈柔章对上周恕之的眼睛,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两人开始默契地结伴游历江湖,在商场上,周家麟儿周恕之的名头贯彻整个江南地界,但在江湖上,他是个不名一文的无用小子。他跟在沈柔章身边,看着她仗剑行侠,看着她为民除害,看着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不应该用简单的性别去定义,他只知道,他爱上了她。
从爱上她的外表,爱上她的强大,到爱上她柔软善良的内心,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但同时,周恕之也知道,他或许留不住她。
”真的要走吗?”
“嗯,阿恕,我不会是一个好的妻子。”
“但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个。”
“但我却并不愿意,我是个剑客,过不了你家的生活。”
柔章的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寒冰,他尝试着焐热,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一块冰结得太久了,除非柔章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无法撼动祂。
周恕之不懂剑,但他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因为这一块寒冰的存在,她选择离开他,而也因此,她的剑道似乎陷入了某种困境。
那是他就知道,他应该放手,如果强行将她留下来,他们将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未来。
于是在某个寻常的夏日,他送她离开镇州府,自那之后将近六年的时间,他只能听到她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的传闻,却再也见不到她的人。
他当然知道她在避开她,但周恕之想要让她知道,他不是她剑道上的阻碍,无论她何时回头,他都还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