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远郊区的阴暗小屋。
男人吸溜着面条,明明还算深冬的季节,这样的阴暗小屋更显湿冷,他却只穿着一件黑色短袖,似是感觉不到冷似的。
也不是没钱住好点的房子,主要是他怕死,这破地方好给自已留个后路。
喝完最后一口汤,顺手将桌上的口香糖扔一块到嘴里嚼着,正好又来了一通电话。
男人似是在意料之中,懒散的靠在破旧的椅子上,听着对面的人的愤怒声音。
“Ki!你到底在哪?我给你安排的住所为什么不去住?”
主要是对面的人派下属去找他好商量接下来的谋事,结果压根就找不到这人。
男人翘着腿,慢条斯理的嚼着口香糖,声音顽劣:
“你也不看看你给我找的什么破地儿,四百八十平的三层别墅,带着花园和车库,你是破产了还是被人打劫了,那穷阎漏屋,配得上我高贵的气质吗?”
对面的人:“…………”
你特么的还寻思着想住总统白宫啊!
再看看他现在所待的小破屋子,看着连十八平方都不到,这穷乡僻壤鸟不拉屎的地方,方圆百里都找不到一户人家。
前两天下了一阵小雨,屋内更显湿冷,中间生锈的大红瓷盆放在地上,屋顶上的漏雨正一滴一滴的滴在盆里,发出声音。
这可能才是配的上他高贵气质的屋子。
那边的人尽量缓和着语气质问他道:“我让你下手的人呢,你为什么还不动手?你以前的办事效率可不是这样的!”
这边的男人嚼着口香糖,翻了个白眼,就像是一巴掌打不进屏幕里的无力感:
“玩呢这是,以前的人能和这次的人比吗?那老头老太太去跑马拉松能和年轻人比吗?”
“你以为去杀个人,是去菜地插个秧那么简单啊,你有手有脚的你行你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