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336章 人皮木尸(2 / 2)

有的就在现场,有的则不在。

我让村组长通知其他人来配合调查,然后向现场那些参与者询问情况。

帮助装棺的几个人十分肯定,他们帮忙装进棺材的,真的是田婷的尸体。

“谁帮助洗澡了?”我问道。

我这一问,他们都静了下来,目光都看向其他人。

显然,帮洗澡环节,没有一个人参与。

“我们来的时候,他们家已经完成净身。但我真的看到,装进棺材的,真的是田婷。”一妇人说道。

其他人又都叽叽喳喳强调,他们确实看到尸体被装进棺材中。

我让他们闭嘴,又让那些帮忙抬棺的人出来,“你们抬棺材的时候,有没有感觉什么不对劲?”

几人一阵面面相觑后,先是摇头,而后又零零碎碎的说了一些当时他们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

我也没法判断他们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人往往是这样,不出事的时候,不会觉得有什么异常,一旦出事了,回想过往,哪哪都觉得不对劲,就是鼻子被蚊子爬了一下,都会觉得这是什么不详之兆。

这里埋的不是田婷的尸体,难道田婷没死?

她逃走了,还是她被关在某处?

如果是她没死,张宝贵家完全没有必要搞这么一出。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

田婷确实死了,而且被他们毁尸灭迹。

哪又为什么非要毁尸灭迹呢?

就算田婷是被张宝贵家杀死的,就算村中有知情者,一般来说也不可能报警。

虽然已经是这个时代了,但不得不说,村民的法律意识其实非常薄弱。

更严重的是,村里有一种“相护”关系。

只要不是切实和自己有利益冲突,一些犯罪事情,其他人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谁敢跳出来“住持正义”,这会成为村里的公敌。

就比如前些年,村里的扶贫款下来后,本来是要给贫困户的,结果村里主张所有户头评分。

一名和我从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都是一个班的“姑姑”,她就在会议上主张不能分扶贫款,要把这钱给真正需要的穷人。

结果引起公愤,被骂读书读傻了,说她家不穷,那她不分就是了。

她这种行为,属于“损害大家的利益”。

再比如,我们村还有一个案件,一个人和另外一个人,因为地埂发生争执,进而发展为互殴。

其中一个把另外一个大腿捅上,因为失血严重,一度出现休克现象,差点就死了。

后来,伤人者对被刺伤者进行了赔偿,然后事情就这样不俩了之了。

这是再村民们看来,是被刺者“赚了”,挨一刀就得了好几万。

而伤人者也有了威名,又有钱,又有暴脾气,搞得大家都服他敬他畏他。

本是一件犯罪事件,在村民眼中变成了双赢事件。

后来,受刺者的弟弟回来,了解情况后,气不过,怒而报警,凶手这才被抓走。

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结果弟弟居然被村民们口诛笔伐,说什么他不讲道义,人家都赔钱了,他还报警云云。

我举这么些例子,就是想说,就算村民发现田婷死得蹊跷,他们最多也就时候三三两两聚拢的时候讲一讲,而不会想到去报警。

何况,在他们的认知中,田婷是精神不正常的,她死了,正常死亡也好,被杀也罢,对她对家人都是一种解脱。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