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国》的服化道,真特喵的扯!那易教授简直是浪得虚名!
经过1番颇为繁冗的流程之后,神圣庄严、仪式感强到爆棚的大汉明堂之礼,就此圆满结束。
赵旻暗下决心:就算冲着这扯犊子的明堂、郊祀之礼,老子也得尽快退休!
原因很简单,几乎未戴过旒冕的赵旻,对这劳什子颇为不适应。
赵旻还是最喜欢造型简单的束髻冠,长冠(刘氏冠)只是其人用来装笔的玩意儿。
明堂礼成,赵旻正欲趁乱偷偷溜走,奈何其人这1身冕服太过于扎眼……
伏寿1眼便看到了缩头缩脑、鬼鬼祟祟、刚要扎进人群的苟哥。
于是伏寿喝道:“真定侯意欲何往?”
堂堂真定侯、太子太傅、卫将军,瞬间站得笔直、昂然回身……
仿佛刚刚那猥琐至极的身影不是他,而是另外1个路人。
苟哥转过身,淡定从容地向伏寿深施1礼。
“臣正欲至卫府处理军务,不知皇后有何吩咐?”
伏寿并未回答,而是将目光投向头戴旒冕的颜良、赵云,以及头戴武冠的乐进、徐晃、黄忠、张郃、张辽……等等卫府猛将们。
伏寿的意思,不言而喻。
然而……苟哥毫不脸红,继续信口胡诌。
“哦,皇后有所不知,臣此去卫府,乃为远征西域之事早做准备。”
伏寿面无表情地看向列卿大夫队列中,同样头戴旒冕的程昱、贾诩、董昭、荀攸、陈矫……等等卫府主要谋士。
苟哥再装,可就没意思了。
伏寿也懒得再与爱郎虚与委蛇。
“太子太傅!明堂之礼,乃国之大礼,然否?”
苟哥也不含糊。
“皇后所言极是!臣这便为太子讲述明堂之礼。”
所以说,这个苟哥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其人只是知道明堂之礼繁琐至极,所以想偷个懒罢了。
方正苟哥不教太子,也还是会有其他士大夫,主动站出来教太子这些礼仪。
但如今……
无奈之下,赵旻只好主动向太子刘嗣行礼,老老实实依照《礼记》、《尚书》以及《史记》、《汉书》之记载……
耐心为亲儿子讲述自上古时期起,直至两汉时期,明堂之渊源、发展、历朝历代之异同,以及如今之流程。
看到了吧?
苟哥其实什么都明白。
所以说,对待苟哥,就应该像伏寿这般,将其人逼到退无可退,其人才会乖乖就范。
【作者题外话】:接着上1章继续为您说。
罗先生写小说时,为了美化蜀汉君臣的形象,美其名曰“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飞拔剑要自刎,玄德向前抱住,夺剑掷地曰: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3国演义第十5回》
那么问题来了……
“亲情”与“友情”似乎并不矛盾,2者是如何形成对立关系的?
备虽无情,却也未曾说出如此无耻的浑话。
罗先生此举,未免有自作聪明、弄巧成拙之嫌。
因备“抛妻弃子”太过出名,导致鱼豢撰写《魏略》时,采纳了部分民间野史:
即刘禅被父亲抛弃,沿街流浪,还被人贩子卖到关中;最终被“好心人”收养,送回川地。
初,备在小沛,不意曹公卒至,遑遽弃家属,后奔荆州。禅时年数岁,窜匿,随人西入汉中,为人所卖。--《魏略》
注意:“卖”有“安置”的含义;
但该条材料后文有“买得禅”为呼应。
可知此处卖,当作“贩卖”解。
虽然该条材料因刘禅年龄问题、可信度极差;
但刘备“视妻子如敝履”却天下闻名,以致魏人都深信不疑。
给刘备做老婆,在汉末大概是第1高危职业。
昭烈甘皇后,大抵出自曹操赐婚。
甘氏是刘备侧室,刘禅生母。
其人死后被追尊为“皇思夫人”和“昭烈皇后”。
甘氏记载极少,最值得注意之处、是甘氏与曹操同乡。
2人同出沛国。
甘氏是沛国沛县人,曹操是沛国谯县人。
先主甘皇后,沛人也。先主临豫州,住小沛,纳以为妾。--《蜀书4后妃传》
以“先主临豫州”纳甘氏为妾的背景,可知彼时当在兴平元年(194)至建安4年(199)。
如考虑到后主生于建安十2年(207),彼时刘备4十6岁。
可知甘氏在荆州客居7年后,依然未过育龄。
随先主於荆州,产后主。--《蜀书4后妃传》
后主卒年6十有4,看《蜀书3》记载,罕有疾病。可知生母绝非“迫近生育上限”的高龄产妇,而是“正当其时”的青年妇女。
现代女性绝经期大约在4十5岁上下,战乱频仍且医疗卫生落后的汉末,女性育龄恐怕会结束得更早。
由此,甘夫人嫁给刘备的时间绝不会是在兴平前后,而是在建安之后。
下1章咱们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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