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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善恶终有报,天道何昭彰中(2 / 2)

“阿雅,你且如实告来!暗中指点你杀刘子台者,究竟何人?”

伏雅犹豫片刻后,低声说出1个名字。

这下,似乎连泰山崩于前都色不变的伏完,终于大惊失色。

但幸而,其人很快便冷静如初,声色俱厉道。

“阿雅,此事你绝不可告知任何人!否则,我琅琊伏氏上下将遭灭顶之灾!”

其人看看天色后断然道:“随老夫走1遭!”

北军军营,中军大帐。

赵旻先是召集臧霸、陈登、陈矫、鲁肃、步骘和赵甲至此,复又亲自请老叔赵云过来。

众人落座后,赵旻抱拳道。

“旻有以下诸事,需与诸公相商。”

【作者题外话】:历史上,伏完的确老奸巨猾。

伏完的几个儿子,也皆不成器。

前文曾提及,刘协出关中,纳刘艾之计于陕县渡河遇险时,董承曾对伏皇后伏寿起杀心…

董贵人若欲上位,则伏寿必须死!

便是如此,伏德那个傻缺都没有及时保护住伏寿。

伏寿当时有多危险,可想而知。

刘协当时有多窝囊,可想而知。

伏雅背后的高人,后文自会提及。

赵旻如今的困境,其实也是1个高明无比的局。

上1章提及“游侠”,这1章,咱们来聊聊“官匪”。

所谓“官匪”,便是披着官服的盗匪。

在现代社会,“官”与“匪”自然是泾渭分明;但在古代社会,2者之间往往没有固定界限。

这种情况甚至1直延续到了明清时代。

比如明朝中后期,准确来说,是自修仙皇帝朱厚熜朝起,对待辖区内的百姓,官军往往比匪军更加凶残。

百姓做谚语,称“贼过如梳,兵过如剃”,甚至出现“杀良冒功”的恶劣现象。

(官军)乃搜杀十余里外百姓论功焉,卒有追人至城濠斩首而去者,其语曰“借脑袋献功”。--《豫变纪略》

因为古代官军有封建政府为背书,作恶时往往更加有恃无恐。

因此也便出现大量借官方力量聚敛民财的案例。“官匪”不同于1般污吏,时代越早,敛财的手段便越发暴力且直接。

如果说“贪污受贿”是文明时代对潜规则的利用;那“强取豪夺”便是蛮荒时代对显的运用。

两汉魏晋时代,有不少官吏会亲自下场,利用官军劫掠民财。

注意,不是劫掠敌对军阀的财物,而是袭击过往客商,甚至干脆打劫自己辖区内的百姓,与强盗无异。

史书1般将这种情况,称作“轻侠为奸”。

虽然这些“侠奸”未必1定是官吏,但以官吏身份从事奸侠活动的案例,多不胜数。

先来看小型官匪:

汉末3国有许多级别不高的官吏,都从事“轻侠为奸”的强盗活动。

这群官匪,论官职不过县令、县丞;

论吏职也不过苍头小吏,可能更类似“厕中秉烛”的厮奴。

但他们无1例外,都利用手中职权,大4从事强盗活动。

这在《3国志》中数见不鲜,频繁出现。

略举数例。

孙坚:

孙坚是扬州吴郡富春县民,家中3代都是瓜农。

到了孙坚这代,因为“武勇过人”,借着汉末乱世,通过军功走上仕途。1路官至长沙太守,封乌程侯。

然而孙坚这个封疆大吏,在发迹之始,完全是1副官匪的嘴脸,大量从事打家劫舍的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孙坚在熹平元年(西历172)便参与镇压会稽流贼,按其生年(155)计算,彼时正好是“上岸击贼,由是显闻”的第2年。

换言之,孙坚自十8岁之后,就已经披上官服。

熹平元年。刺史臧旻列上功状,诏书除(孙)坚盐渎丞,数岁徙盱眙丞,又徙下邳丞。--《吴书孙破虏传》

按孙坚的官职名称,可知其基本都在徐州广陵与徐州下邳1带活动,即所谓的“淮泗地区”。

实际光和末年、中平元年(西历184)黄巾之乱以后,孙坚也确实是“聚众淮泗,得千余精兵”。

(孙)坚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吴书孙破虏传》

可见孙坚这个瓜农子弟,在做了十余年小官儿之后,兜里已经颇为有钱。

然而县丞不过是文职佐官,连县令、县长的级别都够不到。

孙坚在徐州是如何聚敛财富,乃至能够招募千余壮士的?

这个问题《孙破虏传》没有给出答案。但《妃嫔传》给出了答案。

按《吴夫人传》,孙坚在向吴氏求婚时,吴氏亲戚嫌弃孙坚“轻浮狡诈”,打算拒婚。

孙坚闻其才貌,欲娶之。吴氏亲戚嫌坚轻狡,将拒焉,(孙)坚甚以惭恨。--《吴书妃嫔传》

孙坚惭恨,准备对吴氏下毒手,惊得吴氏大呼“不要为我而自取灭门之祸。

最终在吴夫人的“大义凛然”之下,吴夫人舍弃小我,成全大我,用自己的身子平息了孙坚的怒火。

(吴)夫人谓亲戚曰:“何爱1女以取祸乎?如有不遇,命也。”于是遂许为婚。--《吴书妃嫔传》

可见孙坚名为求婚,实是。

吴氏是吴郡钱塘的侨人,这种家庭按理在当地应该无甚势力,却依然公开鄙视孙坚,还骂其“轻狡”。

前文提及,“轻狡”即强盗行径的代名词。

比如在并州5原从事“剑客活动”的吕布,就因“轻狡”被王允鄙视。而在扬州巢湖聚众寇暴的山贼郑宝,也被淮南刘晔称作“轻侠彪悍,钞略为利”。

扬士多轻侠狡桀,有郑宝、张多、许乾之属……(刘)晔曰:“(郑)宝无法制,其众素以钞略为利。”--《魏书刘晔传》

可见“轻狡”实际就是强盗的另1种说法。

按照孙坚十8岁步入仕途的记载,他向吴氏求婚无疑是在出仕之后。

也可见他在县丞任内,到底是在做些什么。

实际这种聚众寇暴、掠夺商队人户的行径,孙坚可谓“1以贯之”。

甚至做到长沙太守(2千石)之后,孙坚还屡屡违抗朝廷节度,跨州郡进行军事活动,借“剿贼”的名目,多次将自己的魔爪伸到临近的0陵、桂阳两郡。

此举导致当地郡守闻风色变,禁之不能止。

而孙坚则自诩“我是文盲,唯有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就算获罪于朝廷,我也问心无愧”。

(孙)坚答曰:“太守(指自己)无文德,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吴录》

而实际情况,是孙坚经常借着“越界征讨”的名目,残害地方长官,比如荆州刺史王叡、南阳太守张咨,就是被孙坚邀杀。

可见孙坚这种“亦官亦匪”的行径,1如既往。

他在3县县丞任上,大4抄掠,搞得淮泗地区风声鹤唳,连远在扬州吴郡钱塘的侨人吴氏,竟然都知道孙坚的恶名。

以是故,孙坚死后,都不敢葬于富春,而是葬于丹徒。

再来看黑…道大哥刘备:

刘备在中平年间,曾参与镇压黄巾(184)与讨伐张纯(187)的行动,并因功受封安喜县尉。安喜县在冀州中山国,“县尉”就是军事佐官,与孙坚的“县丞”平级。

时张纯反叛,青州被诏,遣从事将兵讨纯。过平原,子平荐(刘)备于从事,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典略》

刘备发迹之前,在老家涿县,长期从事组织非法武装的活动,窝奸聚众,乃至“豪杰多附之”。

其人麾下头号大将便是河东暴徒关羽,其团伙规模颇大,甚至吸引到中山国马商的重金资助。

(刘备)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蜀书先主传》

实际刘备参与镇压张纯(原中山国相),也无疑是受到了中山商人的邀请。

按战马为军事物资,马商与后世的盐枭1样,都是游走在黑白两道的势力。

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遭到督邮裁汰。

恼羞成怒的刘备,带着部曲闯入府衙,将督邮捆起来“杖2百”。

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2百。--《蜀书先主传》

犯下大案后,刘备便带着关张等人,弃官亡命,再度由官入匪。

可见刘备初次做官时,游侠习气依然不减,乃至凶横如此。

实际3十年后刘备入成都(214)时,大分金银,1口气赏了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4人1共2千斤黄铜、5千斤白银、两亿铜钱、4千匹蜀锦。

此举令人瞠目结舌。

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5百斤,银千斤,钱5千万,锦千匹。--《蜀书张飞传》

分赃到了巅峰时,刘备甚至1度想把整个成都的良田全部收缴销赃。

此可谓标准的强盗行径。

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别传》

万幸赵云及时劝阻,否则百姓将苦不堪言。

本章暂且介绍到这里,下1章咱们继续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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