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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捧杠精,携美行上(2 / 2)

曹老板中军兵马不但不满万,且此时伤员众多。

他之所以能凑齐4万余兵马,有近8成都是其心腹爱将之私兵。

这时代不比李唐,兵卒的忠诚度堪忧,曹老板历经多次兵变,对此杯弓蛇影。

因此,他干脆整合青州兵组成自己中军,并将创业模式改为众筹。

张绣于去年拒绝袁绍、改投曹操,对曹操而言,不啻于雪中送炭。

贾诩当真老谋深算。袁绍或许不甚在意张绣这逾万精锐,曹操却对其视若珍宝。

因此,赵旻这狐假虎威、釜底抽薪之计…着实阴毒!

难怪腹黑的董昭对其大为赞赏。

赵旻若能顺利说降张绣,则其不但可不费吹灰之力占据东郡、陈留两大安定富庶郡国,且立时可得两万精锐步卒、骑兵。

简而言之,赵旻此计若成,便可即刻取代曹操,成为袁绍最大对手之1,而此事之微妙之处也正在于此:

袁绍是赵旻的主公,赵旻是袁绍的僚属。

当腹黑的董昭,遇到更加腹黑的赵旻…他们2人擦出的已不是火花,那简直是核弹!

综上所述,对张绣…准确来说是对阿凝,也就是张绣之女张凝势在必得的赵旻,心中思量1番后,便想好了说辞。

“回张叔父,扬武将军在南阳时险些杀了曹孟德,扬武将军若非英雄,败军之将曹孟德又算什么?”

这腹黑男果断忽略张绣投靠曹操之事实。

阿凝,也就是张凝极为满意。

在女儿心中,自己老爹只要不是太不堪,都是最伟大的英雄。

张琨也满意颔首:“从文所言甚是!然则,从文以为,这天下尚有何人可与我家将军比肩?”

赵旻明白了。

这附庸风雅的张琨…是个崇拜其从兄张绣的杠精。

这就好办了!

我当着我未来老婆的面儿,狂拍我未来老丈人的马屁…算不算天经地义?

嗯…似乎极有道理!

于是乎,他恭恭敬敬向南面抱拳行礼:“以小侄看来,这天下可与扬武将军比肩者,惟有我家主公袁公1人耳!旻对扬武将军倾慕已久矣!”

心如明镜的赵冉,受不了自家少君如此厚颜无耻,忍不住默默后退数十步。

至此他已彻底明白,自家少君不但要娶张绣之女,还图谋张绣的兵和地。

他心道:夫人,少君给您找了个不错的新妇…只是不知,张绣会不会同意此事。

据说,他女儿已经许给了曹操的儿子曹均。

然而…少君如此腹黑无耻,兼且允文允武…或许,此事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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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冉陷入了沉思。

赵旻这彩虹屁奉上,不止张琨大感受用,便连张凝也心花怒放。

兄长不但诗做得极好,歌唱得动听,连说话也极好听!

嗯…大人应该会喜欢他吧,嗯!1定会!

赵旻犹不知足,组合拳…不,不要钱且不用缴税的彩虹屁连环奉上。

“扬武将军不但武艺非凡,且文韬武略样样精通。其人不但将曹孟德逼至丢盔弃甲,且迫使刘景升不敢北进。

若非我家主公袁公急欲讨伐汉贼曹孟德,扬武将军必可南取刘景升,东征孙伯符,成就不世之功!”

张琨居然生出知己之感。

“从文所言甚是!文和先生亦曾言,我家将军用兵如神!惜哉!若袁本初晚1年用兵,其人与我家将军南北呼应,加以文和先生妙策,何愁天下不定?”

3国当然不是人人皆有字,盖因这年代的文化普及率着实太低。

能正确写出自己名字的,在这时代便不算文盲,若能给家里写十几个字的书信,那恭喜这位仁兄已算有些文化,而若能写上百字且没有错别字者,那就是妥妥的文化人了。

在东汉末年,读书,太难太难。

所以人家张琨才要附庸风雅,以彰显自己文豪之风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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