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的阿兹尔的后裔有且仅有一位……有趣的是,她现在就在这座城市里。”
内瑟斯的眼神立刻凝炼得像太阳一样炽热,他的感官变得数以百倍地敏锐,他听到神庙下方上千个喋喋不休的低语,看清了铜制圆盘上每一处瑕疵,感觉着脚下的每一颗沙粒。一股刺鼻的血腥味窜进了他的鼻腔——应该是刚刚止住的伤口,来自一个既年轻,又古老的灵魂。
在东方。
“恕瑞玛会庇佑你的,年轻的先知。”内瑟斯在说完这句话后,便大步流星地向东走去。贾斯丁连忙跟上,跑在他前面引路,俨然一个带路党的模样。
本来嘛,内瑟斯其实不需要他也能找到希维尔,贾斯丁也就是为了混个脸熟,要是恕瑞玛帝国真复兴了,也能混个从龙之功什么的。
恕瑞玛的主角不是他,贾斯丁只要安安心心地做个辅助就好——他是这么想的,然而,被他辅助的那个人却有自己的想法。
“我对当皇帝没有任何兴趣,你们找错人了。”内瑟斯找到希维尔时,她刚好在吃饭,见到这个活着的传奇,希维尔连碗筷都没有放下来,眼睛注视着巴巴扬茶汤里泡着的肉干,只等它什么时候软下来开吃。
“可你身上留着阿兹尔的血,你是恕瑞玛皇族的唯一后裔。”内瑟斯比希维尔高很多,和她说话时却并没有展现出居高临下的态度,而是以臣子的身份请示,以长者的姿态劝导。
“那又怎样贵族的后代可能是乞丐,商人的后代可能是强盗。”希维尔不屑一顾地撇了撇嘴:“我现在只是个佣兵——我也只想当一个佣兵。”
“当佣兵不就是为了钱么,你要是当上了恕瑞玛皇帝,整个国家队财富都是你的……”
“说得没错”金克丝为贾斯丁捧场道:“当老大可比自己单干赚多了我和贾斯丁之前总需要为了明天的口粮忙来忙去得,现在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躺在金币里洗澡”
“每个佣兵都知道,任务的报酬越高,难度也就越大。凡事都是有代价的,我并不觉得自己有承担这一切的能力——更没有承担这些的想法。”希维尔像喝粥一样,把茶汤和肉干一股脑地倒进嘴里:“你要就是为了这事来的,那就请回吧。”
“狗……内瑟斯”从刚才开始,内瑟斯就一直没怎么说话,而是出神地望着西方的天空。
“天边的乌云”
“那不是乌云。”内瑟斯转过头,眼中满是凝重。
“那是军队扬起的尘土。”
在地平线尽头,内瑟斯看见了一大群部落的战团。他们高举着各式各样的图腾,正朝着城市进发。轻装的游击手、骑射手和手拿鳞盾与重斧的战士……至少有五百人。正常情况下,这些部落一旦见面就会拼个你死我活,然而……
出现这种情况,只可能是一个原因——有一种无上意志,正统领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