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榆被这只夜风的翻版狼萌得不行,虽然兄弟俩长得很像,但气质天差地别,这货明明就是只二哈!!
她穿书前看过动物世界,狼的颜色有很多种,例如黄灰色、黑色、白色、红色等等,最常见就是黄灰色,基本以棕色为主基调,只在腹部及四肢内侧覆上白色毛。
而夜风却是整只银色的帅狼,阳光下还自带闪闪的效果,非常拉风!
其实刚见到夜风的第一眼沈榆就好喜欢,但她不会对别人的宠物生出觊觎心里,但现在不一样了,漠沽说这只小小狼,要送给自己哎,它还会看着她眨眼,啊啊啊啊!
漠沽见王妃一直盯着它额头看,以为她介意,于是解释道,“它跟夜风是同一胎出生的,狼妈妈就生了这兄弟,但弟弟因为额前有杂毛,所以注定不能继承狼王之名,不过它很健康的,只是不爱动,还喜欢睡觉……”
他声音越说越小,说得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说好要给王妃送狼王的后代,但却是一只懒狼……
“不过如果王妃不喜欢,我们可以再去找的……”族人也开口帮腔,想起漠沽身旁那只威风凛凛的小狼,再看看眼前这只,越看越有点拿不出手啊。
“不,我喜欢它!!”
沈榆回头亮晶晶地看着他们说,“你们看它额头,有一个深灰色的闪电图案哎,真是太帅啦!!”
银白色毛发,还自带“纹身”的小狼,完全戳中了她的喜好,她偏爱独一无二的物品,而且性格不爱动?爱睡懒觉?哈哈,这不是就是她本人的狼版嘛!
见这个女人一直盯着自己看,小狼居然也主动起身,坐到笼子边,一人一狼就这样隔笼对视。
沈榆抱着肚子蹲下,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肉干递过去,“哈罗狼弟弟,你要吃吗?”
它伸出鼻子嗅了嗅,或许是感受到她眼里明晃晃的喜欢,所以很给面子轻轻一咬,吃了。
看得一旁的族人震惊不已,“哎哟,你倒是聪明,王妃给你就吃?”
这只小狼在族里可是出了名的难搞,在漠沽他们那边的营地,狼弟弟因为出生后不吃乖乖喝奶,才两个月就被送到这边救治,他们有族里最出名的兽医。
平时狼弟弟吃东西就像是为了吊着命似的,让大家头疼不已,都怕它会夭折,这毕竟是前代狼王所剩不多的血脉,没人愿意放弃,否则就它这种难搞的性格,早就被扔到山里自生自灭了。
漠沽也是见王妃时常偷看夜风,就知道她很喜欢,这才想着给她送同款的狼弟弟,他以为懒病早就治好了,没想到还是一样……
见小狼吃完肉干,又用一双无辜大眼睛看着自己,沈榆觉得它真的是太聪明了,这明显就是一个小吃货啊,哪里不肯吃饭了?
她笑眯眯开口道,“你要不要跟我回家?我们一起吃香喝辣啊?”说罢又递出来一块肉干,企图拐带。
其实她前世一直都很想养宠物,但碍于工作性质经常到处出任务,只能在手机云养些小狗小猫。
穿书后,她养弟弟都块养不过来,就别说小动物了!
但是那日第一眼见到夜风就产生想拐带的想法,在得知它是狼崽后就心痒了,但是她知道狼对漠河族来说是圣物,所以如果小狼不愿意跟自己走,她也没有办法。
所以今日她准备充分,除了肉干还有羊奶,必须将狼弟弟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