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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摧花恶魔(1 / 2)

摧花恶魔是怎么回事呢?这得从前年9月份说起。

9月份,在古阳市区发生第二起铁锥伤人案。一个二十出头的女青年,骑着车子在街上,被人用锋利的锥子扎了屁股。这种案子,说是刑事案件,似乎够不上;说是治安案件吧,毕竟有伤人的情节。怎么说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说大吧,从程度上说,毕竟没有生命危险;说小吧,社会舆论并不小,毕竟是在公共场合,大姑娘被人戳了臀部,古阳市民还有什么安全感吗?

更何况,这不是第一起,而是第二起!

在这之前的8月份,第一起的案情几乎一模一样。但当时,并未引起各级的重视。古阳市公安局将其作为一般性治安案件,以《警情通报》的形式在系统内传阅而已,也就不了了之了。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9月份的第二起尚未告破,“十一”黄金周期间,再次上演了上述的一幕。只不过,地点不同而已。受害人又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

这,简直就是对古阳警方的一种公然挑衅!

古阳新闻网上顿时沸反盈天。在“古阳之声”栏目霸屏,唾沫快要把公安给淹死了。

王智化被市委书记祝天明叫到办公室,市长汪大洋也在。毕竟,这个事件已经上了热搜,事关古阳的对外形象。王智化被主要领导尅了一顿,一肚子无名火没处发,半路上就通知宁吾愿,在局长办公室候着。

这才有了上章所讲的,王智化拍案而起,要求刑警支队限期破案,“否则提头来见”的一幕。

刑警支队宁吾愿挂帅,把其他的案子先放放,全力以赴攻坚。

不言而喻,这是同一人干的,必须与前两案并案侦查。

确定这个案子名称时,大家认为“锥子戳大姑娘屁股案”,太别扭了,最后就定为“摧花恶魔案”。

当时,支队曾分析,受害者曾经的恋爱对象是否有报复的可能,对两名受害者进行了详细问询,仔细梳理了其各自的社会关系,并没有发现很有价值的线索。

受害人小张,是一个大型生活超市的收银员,正在热恋中,男友是工厂里的工人。晚上十点半,天上下着若有若无的小雨,小张下班后骑车回家的路上,在一较为偏僻的巷口,被一名穿着雨衣的人骑着共享单车追了过来,上来没有二话,出手就用锥子往其臀部上戳。女孩大声呼救,恶魔趁机逃窜。附近并未有监控,这说明,地点也是事先踩好的。

受害人小王讲的过程,几乎就是小张的翻版,乏善可陈。小王与小张并不认识,互不关联。

通过条分缕析,梳理出案情的两个特点:第一个,小张小王都穿连衣裙,一个藕粉色,一个白色;两人的面相一位姣好,另一位一般,但臀部都较为突出;都发生在晚上,而且是骑车回家。第二个,摧花恶魔骑共享单车,用锋利的铁锥,作案地点选择较偏僻的街口巷口,便于作案后迅速逃匿。

为此,又专门去咨询了心理学专家,大家一致认为,这是典型的心理变态。作案者应是受过相当严重的心理伤害,其恋爱对象喜爱穿白色或浅色的连衣裙,且臀部较突出。作案人受到心理伤害后,开始报复社会,随机作案,祸害其他女青年。

然而,古阳是河东第二大市,有近三百万城市人口,在茫茫人海里抓捕恶魔,不是大海捞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