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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哨兵(1 / 2)

从那天起,格雷恩和特林维尔正式成为了阿波多利近卫军中的一名中队长和普通士兵。

他们所在的第一中队是王国最精锐也是最高贵的队伍。这支两百人的部队士兵大多出自贵族豪门。他们平素受到王国最多的关注和崇敬,每个人都养成了高傲和目中无人的习性。

近卫军团的骄傲传承是一目了然的。因为近卫军团的首领——玛尔斯王子,是大陆上最骄傲的军团长。他英俊、果敢,苍白的脸庞和忧郁的眼神,是王国每个少女心目中完美的化身,梦中爱慕的情人。

毫不掩饰的傲慢非但没有让他远离了他的军团,反倒让士兵们都更加钦佩和热爱近卫军的指挥官。玛尔斯总是对他士兵说道:“一支骄傲的军队,才是让敌人胆裂心碎,不可战胜的。”

玛尔斯王子像一块坚冰那么冷酷,又像一团烈火般热烈。他严格地治理麾下每一个年轻好斗的士兵,绝不容忍任何有损军团声誉的事情发生。在阿波多利,蓝鹰近卫军团只听命于一个人!他,年轻的玛尔斯军团长——国王的长子,王国的储君。因此鉴于他特殊的身份,从没有人胆敢挑战他的权威。即使是那些最资深的将军们,在见到他时,也会对他表示出恭敬。这并不都是他高贵的头衔让他们敬畏。

这些将军们都很清楚,玛尔斯王子带领的是一支怎样的虎狼之师啊!谁还会没眼色地去招惹他呢!在他的带领下,蓝鹰近卫军团成了阿波多利乃至帕林卡巴卡玛大陆上,最无所畏惧的军队,同时也是最傲慢无礼的军队。

平民出身的格雷恩就是要到这样一支不平凡的队伍去做中队长。他早听闻过这支部队的种种传说。现在国家承平日久,再也没有生死拼搏的战争,但是近卫军团仍旧是最具传奇性的部队。在他不得已答应了国王任命的同时,他就已预感到这也是一项艰难的责任,他也想到会有种种的不便甚至难堪等待着他。

但既然国王信任他,而他也接受了这份职责,那也只能泰然处之地接受一切挑战了。他只想做一个无愧于心的中队长。

他安顿好艾尔希娅,告别了欣喜的母亲。两个心意相连的女人,看他的眼神和脸上灿烂的笑容,让他感到无比振奋,也给了他极大的信心。

当然,特林维尔也得到了她们真挚的祝福。当他们分别后,格雷恩笑着对志得意满的朋友说:“你不想去跟你的朋友们告别吗?他们都在等着你呢。”

特林维尔跳上马笑着说:“等我穿上了那身军装,有了自己的故事,我会去的。”

他们相视一笑,飞马扬鞭。现在他们要做的是去向近卫军的最高指挥官报到。他们想着见到夏尔王子时会是怎样的一番场景。可是却又想象不出。

近卫军团大营设在巴布克莱王城外西北方,三支骑士团中除了暴风骑士团驻守大营,其他两支部队也各有驻地,这样的布防能从三个方向拱卫着王城。保持一支强大的近卫军团是王国的传统,它的大营也很少发生变动。

为了能让年轻的战士们时刻牢记士兵的责任,保持清醒的头脑,也是避免过于沉湎于安乐,丧失拼搏的斗志,所以,大营虽经过数代近卫军的建设,驻地平坦广阔,可是仍然只有座座青色的帐篷,让每一个看到它们的人知道,这里就是天下闻名的劲旅—蓝鹰近卫军团的大本营。最中间的那座最大的帐篷,就是军团长的营帐。他和他的士兵们一样,都已经和近卫军融为了一体。

格雷恩和特林维尔纵马奔驰,中午刚至就赶到了大营。大营里静悄悄的,营门外几个标枪般笔直的卫兵在巡逻站岗。

他们来到大营门前下了马,特林维尔接过马的缰绳,格雷恩上前递上御前会议签署的委任书。带队的卫兵看到眼前的两个人,脸上虽未显露出轻视,但肯定是有些惊讶。他派人进去通传,格雷恩和特林维尔只能等在外面。

格雷恩喜怒不形于色,特林维尔却未免耿耿于怀。

“你看到了吗?格雷恩。他们看我们的眼神,好像我们不是来这里当兵的!难道我们是怪物吗?”他低声吼道。

格雷恩只是微微一笑,他眨眨眼睛低声说:“你不必在乎他们现在如何看你。要知道,军营里只会尊重强者。你要做的就是比他们每个人都要强。我希望并且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看你眼神会更加地吃惊了。”

特林维尔也低低的声音笑道:“那是当然。我现在已经不为我受到的轻视感到羞耻了。连你都可以平淡地面对,我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可是,我为我的老索尔彼感到难过。我要为它说句好话,它是一匹好马。只是它现在已经有点老了,瘦得快能看到骨头了,身上的毛也掉了不少。近卫军团里我猜一定找不到和它一样老的马了。他们要是取笑我的马,我该怎么办,难不成我要为它讨回公道吗?”

格雷恩看着他的老索尔彼,点点头。他之所以没有笑出声来,只是怕特林维尔会伤心。

“特林维尔,在你要为它讨回公道之前,你是否应该仔细想一想,我们是如何来到这里的。这能让你冷静下来。”

特林维尔叹了一口气:“看来也只好如此了。我的老索尔彼注定会被人耻笑了。”他忍了好久,终于哈哈大笑起来,“我必须承认,它是有点丑。之所以买下它,是因为我置办一个猎人应有的行头时,花光了我几乎所有的钱,实在买不起更好的马了。可我喜欢它,即使他们给我一匹最好的马,我也不会换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低低地问道:“格雷恩,你说他们会给咱们换发马匹、武器吗?”

“会的。他们可不管你愿不愿意,我的朋友。即使你的索尔彼长的再英俊一点,也会被他们无情地换掉的。而且,长途行军时,你会得到两到三匹马。我保证!你还会领到一身漂亮的铠甲,天冷时它就是你的棉衣,即使你在铠甲里冻得像个冰块,瑟瑟发抖。而这样的天气嘛,”他仰头眯着眼看看太阳,“它比一个火炉还要热情呢,你会热汗直流,偏偏却不能摘下它。我的回答是否令您满意呢,我的朋友?”

特林维尔看着太阳,又长叹了一口气:“我好像开始后悔了。而且你让我想起了蓝莓老爹的清凉啤酒。”

他们站立在正午的阳光下,挥汗如雨。

依旧没有人理会他们。军营响彻着操演的号令。

格雷恩透过栅栏望着人马欢腾的大营,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然后,他收敛起笑容说道:“特林维尔,你知道军队里有所谓的对新兵的‘下马威’吗?”

特林维尔挠挠头:“那是什么?听起来并不友好啊。”

“与其奢求友好,莫如行动争取。来吧,老朋友。让骄傲的近卫军见识见识我们的骄傲。”

他大踏步走到哨兵身旁,昂首挺胸。特林维尔为之一振,格雷恩几句简单的话语就激起了他心中的豪迈。他不必听到解释,只需站在格雷恩身边,目空一切地高昂着头。

骄傲,是心地纯净的人发自内心的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