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6年10月,奥兰多大公承诺的援军正式抵达前线,这支由卡库鲁野战军和五个大队组成的部队共计三万人,虽然他们在四十万联军面前显得不值一提,但此消息还是成了一剂格外有效的强心针。整整一夜,被围困的人们都沉浸在无比狂热的欢乐之中;整整一夜,他们都浮想联翩,忘乎所以,错把梦幻中那甜蜜的毒药当成了真正的希望;整整一夜,被困的人们相信他们已经得到了安全与拯救。因为他们幻想着,从现在起,每周都会有新的援军到来,而且他们都会像那三万人一样装备精良,士气高昂。猩红大公没有抛弃艾瑟尔,在急切的期盼中,他们仿佛看到包围已经解除,敌人失去了勇气,大败溃逃。
孔代也是个幻想家,不过,他属于另一种类型,一种相当稀有的类型——他擅长通过自己的意志把幻想变为现实。援军没有从封锁线上撕开通道入城,只是驻扎在艾瑟尔后方的高地,这让孔代有了某种大胆的猜想。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他将手下的所有军官都召集起来,举行作战会议,并宣布进行第一轮总攻。此次大规模进攻会投入十五万人的部队,从指挥将领到军团士兵,皆由孔代亲自挑选。所有现存的石弹与攻城器械,都要调给他们用于强攻,以便为后续行动铺平道路。孔代从清晨忙到深夜,片刻不歇。他骑着马,沿着从边境到艾瑟尔高地的广大阵地,从一个营帐走到另一个营帐,到处亲自给军官鼓气和激励士兵。士兵们用疯狂的欢呼声接受了他们盼望已久的命令,那雷鸣般的吼声,还有十几万人高呼“全父在上”的祈祷声,就如同一阵风暴向不安的城市席卷而去。“杀光”这个词已经成了战场上的口号,它随着战鼓回荡,与军号齐鸣。到了夜里,军营里灯火通明。艾瑟尔的人们胆战心惊地从城墙上看着高地和山丘上点燃起无数的风光与火把,敌人吹着笛子,敲着军鼓,在取得胜利前就大肆庆祝胜利;那场面恰似狂信徒在祈求神明保佑之前举行的献祭仪式。但到了午夜时分,所有的灯火又按照孔代的命令突然一下子全部熄灭,几十万人的热烈声响戛然而止。然而,这种突如其来的沉默与令人不安的黑暗,带着决然的威胁,对于那些神经衰弱,胆战心惊的守军来说,这远比那喧嚣灯火中的疯狂欢呼来得更为恐怖。
无需密探的提醒,被困在城里的人们也很清楚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他们知道,孔代已经下达了总攻的命令,那种肩负重任并面临巨大危机的不祥预感,就像暴风雨前的乌云压在整座城市的上空。平日里勾心斗角的三大家族,在大难临头之际展现了空前的团结。劳伦斯也下令举行了一场激动人心的仪式,为的是让城里的每个人都清楚地记住他们要去奋力捍卫什么:不屈的精神,伟大的历史,还有迟暮的古典文化。根据他的命令,全城的人——无论工匠,还是士兵;无论是垂髫孩童,还是白发老人,他们全都集合在一起,举行一次空前绝后的大游行。谁也不许待在家里,当然,也没人愿意在游行后可以饱餐一顿的诱惑下待在家里。从豪奢的富商到饥肠辘辘的穷人,都虔诚地排着队,唱着“猩红大公必将得胜”的传统歌曲,进入庄严的游行行列之中。与此同时,劳伦斯把三大家族、亲信以及有点地位的军官们召集到自己身边,向他们做了最后一次讲话,以激励他们的士气。虽然他没法像孔代一样向手下许诺无数的战利品,但他向他们保证,如果能击退这次决定性的总攻,他们将为垂死的兰斯和未来的西境之主赢得何等荣耀,以后的荣华富贵自然不在话下。而如果他们屈服于那些满脑子箴言戒律的混蛋,又将面临怎样的下场。劳伦斯很清楚,他大概率是得不到援军帮助的,能否守住第一次总攻将决定他是否有资格成为奥兰多的继承人。
10月24日,总攻正式开始。在劳伦斯的指挥下,第三团被安排在北方的城墙上,劳恩和马修等十几个装备附魔武器的军官散布在城垛周围。大块的岩石和木桩被垒在城墙缺口处,它们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人们相信它有用。上午九点,孔代发出了进攻的信号。巨大的战旗迎风一展,十几万人齐声高喊“以全父之名”,他们拿着武器、云梯、绳索、挠钩向城墙冲去,战鼓阵阵,军号齐吹,投石机抛出的石块带着尖锐刺耳的声响,杀声震天,吼声如雷,汇成一场绝无仅有的大风暴。那些未经训练的外籍圣佑军新兵率先被无情地送到城墙之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没有穿戴护甲的躯体,在孔代的进攻计划中只起到了缓冲作用,目的是要在主力部队发起决定性的冲锋前削弱敌人,使其疲惫不堪。这些被幻想中的荣耀与财富冲昏头脑的替死鬼带着数百架云梯在箭雨中向前奔跑,向城垛和矮堞上攀登,被击落,然后再冲上去,又被打退,接二连三,周而复始,因为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没了退路:他们不过是些廉价的人形炮灰,精锐的主力部队就站在后面,不断地把这些倒霉蛋驱赶向必死的境地。守军暂时还占据优势,即使箭矢和石块如雨点般落下,也很难对身披战甲,还有城墙保护的他们造成有效杀伤。但守军真正面临的最大威胁是疲劳——而孔代也早就考虑到了这点。城墙上的守军全身穿着沉重的甲胄,不停地迎战一批又一批势如潮涌的轻装部队。因为人数劣势,他们被迫一会在这边战斗,一会又不得不到另一处去战斗,在这种被动的防御中,他们的大部分精力都被消耗殆尽了。而在双方激战两小时后,由圣佑军和塞连团组成的第二梯队发起了攻击,战斗也愈发危险。因为这些敌人都是纪律严明的正规战士,他们训练有素,并且同样装备盔甲。此外,他们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事先也得到了充分的休息,相比之下,守军却不得不在多个地点之间来回奔波,抵御敌人的进攻。
“击退他们,不要放弃!”在第三团陷入苦战时,劳伦斯登上城墙,手持长剑挺身而立,卡琳护卫在他身侧。当第二批敌人开始攀爬陡峭的城墙时,他站在防线的尖端,用充满力量的语言对仇敌破口大骂。看上去他对敌人压倒性的数量毫不在乎,马修想知道他是否乐于接受战斗中高贵的死亡。马修自己可不认为死有什么高贵之处,不论它是否荣耀。死亡冰冷而肮脏,充满了痛苦和遗憾。
慷慨赴死?他几乎被劳伦斯的演讲逗笑了。在领袖的宏伟演讲中,在朋友与家人的簇拥下,手里拿着一杯啤酒,远离战争的真正蹂躏时,它听上去的确很不错。然而事实是死亡一点都不高贵——没人能在闻过血、粪、肉和脑浆的恶臭后,说出它有什么高尚之处。没人能在听过一个挣扎了三天,最终死于伤口感染的人的哀嚎,或是某个士兵乞求手术师不要截去自己双腿的惊恐哀求后,还认为战斗有什么光荣的地方。
然而,他现在站在这里,将弩箭放在手边的墙垛上来便于装填,面对无数的敌人,等待着自己光荣的死亡。他踩着一块面目全非的城垛,上好弩机,向敌群发射,他的随手一箭似乎命中了某人的肩膀。但来不及确认战果,他迅速伸手去取另一支箭。如果没有奇迹,他们迟早都会死在这里,但没人会记录他们的光荣事迹。马修曾一度以为自己不再害怕死亡,或许并非如此,他不想死。也许他会踢着腿,吐着血沫,像条狗一样死去,但只要还有可能,他就会全力抗拒死神的拥抱。
唐纳德巡回于破损的防御墙内,大声号令着,用先代英雄的美德与力量鼓舞他的部下。士兵们面色冷峻,疲惫地站着,等待着敌人登上城墙。
他们没等多久。
第一批敌人刚在城墙上露头就被无情地砍倒,他们的脖子被割开,四肢被剁下。劳恩坚定而无畏地站在城头,他的矛在周围甩出一圈血痕,他怒吼着戳着敌人的脑袋,洞穿头盔和颅骨。
当一个敌人跳上城墙,手持两把短剑面向人潮时,眼疾手快的菲丽丝呼唤起未婚夫的大名。她的攻击几乎把他的头割掉,敌人踉跄着掉了下去。
马修又近距离地向敌人射出了一根弩箭,它将一个健壮的塞连人射下云梯,落入不断向前推进的人潮中。他把沉重的破甲弩扔在地上,拔出长剑,奋力砍向冲他扑来的敌人。被疲劳拖累的肌肉微微一颤,他失去准头的剑砍到了胸甲上。瞬间的失误酿成了大祸,未死的敌人一刀捅进他的大腿,与他扭打在一起,而左边另一个登上城墙的敌人就要上来帮忙。
“大块头!”马修大喊道。
“憋催俺,忙着咯!”大聪明瑞哥一边将敌人甩到城下,一边腾出只手帮马修解决麻烦。兽人的金属大棒被抡得呼呼作响,只一记重击就粉碎了那人的颅骨——事实上,装备了精良的武器,兽人的战斗方式是如此的质朴和流畅,假如忽略大聪明的一身绿皮,那他绝对是第三团中最能打的“人”。
“淦里良的…死虾米!”一柄长矛深深地扎进了大聪明那发达的绿色肌肉中,被激怒的大只佬咆哮着,覆盖钢铁的拳头狂野地挥出,一下就打飞了四五个人。趁着绿皮在城墙上横冲直撞的功夫,浑身浴血的马修推开敌人的尸体,呲牙咧嘴地拔出了腿上的刀刃。随着越来越多的敌人登上城墙,战斗已经变成了一场致命的厮杀。如果再这样下去,他们会在半个钟头内被包围,然后被屠杀。
“阻断他们的进攻!”有人喊了一声,劳恩意识到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