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
“还有我!这里!快来救我!”
一时间,所有囚犯都在自由的诱惑下失去了理智,大吵大叫起来。唐纳德又惊又怕,拍打着栅栏,试图让这些失去理智的可怜人安静下来。
女孩懒得言语,她从腰间甩出一把飞刀,将那个嗓门最大的中年战俘杀死。她的动作如捕猎的毒蛇般迅猛,瞬间就让聒噪的囚犯们安静下来。唐纳德也受到了惊吓,他愣愣地看了看把手横在喉咙上的女孩,又扭头看了看半死不活的劳伦斯,一时搞不清女孩的目的。
“吵什么?都给我安静点!”一个拎着提灯的塞连士兵喷着酒气走了过来。
怎么办?唐纳德急中生智,极其敏捷地扑到尸体上,拔出了飞刀,将它藏在尸体的身下。等他藏好武器,回过头的时候才发现那女孩不知何时已经绕到了那名士兵身后,用一把哑光匕首娴熟地割开了他的喉咙,那士兵捂着喉咙想发出警报,却只能张大嘴发出嘶嘶的声音。女孩在确认士兵身后没有其他人跟随后,果断将匕首探进了他的盔甲,对准他的心脏刺了下去,反手一拧,让士兵瞬间在抽搐中死去。
唐纳德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直到女孩溜回囚车给他打开了脚镣,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自由了。
“带他走。”女孩指了指劳伦斯,回过头去为囚车里的其他战俘开锁。她的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但手上的动作依旧无比灵巧。唐纳德觉得,就算是那些常年在酒馆哄乡巴佬从他们手中选扑克牌的老骗子,恐怕都没这女孩的手指灵活。
“汉斯,别管那些蠢猪了,赶紧回来喝酒!”不远处传来了醉醺醺的喊声。不用想,肯定是刚才那个士兵的同伴。女孩犹豫了一下,将注意力集中到战俘脚踝的镣铐上。她的举动换来了敬畏与感激,没有人再出声,战俘们安静地排着队,等待着女孩打开他们的脚镣。
这就是她帮战俘们的唯一理由了。假如她扭头就走,那愤怒的战俘们肯定会大喊大叫,想办法把看守唤来的。
“汉斯?汉斯!你在哪?”
越来越不耐烦的喊声像重锤一样敲打在战俘们的心脏上,显然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好几个已经获得自由的俘虏不顾一切地冲出囚车,跌跌撞撞地逃入黑暗中。女孩手上的动作更快了,一副又一副的脚镣被打开,那些获得自由的人从囚车里鱼贯而出,甚至顾不上对女孩说声谢谢。终于,随着又一副脚镣被打开,看守们乱糟糟的咒骂声与武器碰撞声响了起来。还有三双眼睛在盯着女孩,显然他们不想被扔在这里等死。
“求你了,赶快把这该死的…咳…”
女孩没有回应他们的哀求,她将一包灰色的粉末丢向三个战俘,然后快速逃离了囚车。扑面而来的异香粉尘呛得三名战俘虚弱的咳嗽起来,鼻腔里火辣辣得疼。他们再也发不出声了,窒息性的毒药很快便药哑了他们的嗓子。十几秒后,大批守卫赶了过来,在一片惊怒的喊声中杀死了这三名倒霉的战俘。然而这并不足以让他们泄愤,剩下的几十个战俘都逃走了,塞连人只能举着火把,对着泥地上延伸到远方的凌乱脚印破口大骂。
唐纳德在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刻机敏得像只猴子,但因为拽着劳伦斯的缘故,他的长手长脚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他太饿了,甚至开始考虑吃掉自己脚上的皮靴,尽管他知道光着脚肯定跑不远。就在他感觉自己就要跑不动时,那女孩从身后追了上来,跑到另一边拉住了劳伦斯的左手,把他架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