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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府衙来人(1 / 2)

上马车后,曲玲珑径直跟随衙差来到府衙,大厅内,王大人正在品茗,微胖的脸上,一对八字胡倒挂在唇角上。

一双手不自觉叩在桌面上,眼神微眯,伴随着身形轻微的晃动,桌面上传来清脆的“哒哒”声。

师爷走进去,低垂着头,提醒其,“大人,人到了。”听到声音,王大人微睁开眼,只有绿豆大小的眼睛扫过来,眸光在落到进门的曲身上时,划过一抹欣赏。

“你就是水月庄上如今的主人?”曲玲珑自来到水月庄后,就一直以“庄子”称呼,竟不知,这庄子还有个这么好听的名字。

“回大人,正是”,曲玲珑双手交叠,做了个标准的拜见礼,王大人看在眼里,点点头,“举止端庄,谈吐清楚,到是个伶俐人。”

说罢,转回头来,示意守在身后的师爷,“将本大人放于盒子里的字据拿过来。”听到“字据”两个字,曲玲珑猜测应该是契约一类的东西。

盒子拿过来,打开里面的东西,果不其然,是一叠无条件赠送字据,“这东西,不知曲小姐可知道。”

王大人指了指手上的字据,返身走回到座位上坐下,“鄙庄内的黄管事,前段日子,回报朝廷,将这庄子押给了本大人,如今时间到期,本大人要验收庄子,你可有不满?”

这话问的,什么叫可有不满,自然不满,只是,民不与官斗的道理,曲玲珑还是懂得,她垂下头来福了福身。

并没有直接回应王大人的话,而是道:“大人日理万机,为朝廷办事,民女敬佩,只是这庄子,毕竟是民女的陪嫁之物,诉民女不能拱手让人。”

黄管事私自拿庄子做抵押,为讨好王大人赠送与他,王大人是知道的,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在答应黄管事条件时,提前留了个心眼儿。

如今听曲玲珑说这庄子竟是她的陪嫁之物,原本充满算计的瞳眸里立马闪过一抹同情。

众所周知,这山庄所处地势并不是很好,山上叼奴更是横行霸道,不听主人形事,能将这样的山庄以陪嫁的形势送给出嫁的女儿,由此可以看出,曲玲珑出阁前在府中并不受宠。

但这并不是自己就要为此放弃水月山庄这块免费肥肉的理由,王大人眯着眼,看向曲玲珑的表情里满是意味深长。

“你可知道,字据在本大人手中,就算你不愿,本大人也有资格,直接从你手中拿走庄子?”

当朝律法,字据有印便可生效,王大人手中的字据,明显可以看到有黄管事的指印,只是…

“这地契在民女手中,黄管事不过是庄内的一名管事,并无权利,将民女的庄子拱手让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