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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刚重生,真千金就要换亲(1 / 2)

大脑寄存处:

【架空年代!空年代!年代!代……

无脑小甜饼,男女主无误会~】

***

“妈,过两天羽衫不是要去相亲吗?让我去吧。”

“什么……丝丝你疯了!你马上就要嫁给萧逸山啊,还跑去相什么亲?”

“可是我都没见过萧逸山,要不让羽衫去嫁吧,我跟她换就好了!”

……

姜羽衫有意识时候,耳边就听到这样一段对话。

她睁开眼睛,入眼的是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这里……是她出嫁前住的姜家,而她的床头则站着养母王亚梅,和她女儿姜丝丝。

等等,她这是……

重生了?

说话中的母女两个似乎都没注意到姜羽衫醒了。

“丝丝,那杜英凡是个刚返城的知青,一条腿还是坏的,虽然是想要准备考大学,但还不知道能不能考得上。可萧逸山就不一样了,他可是个营长啊,嫁过去你能过上好日子。”王亚梅着实是不能理解。

不太明白为什么一大早上起来,自家女儿突然就要抢着去相亲了,还要把这大好婚事让给姜羽衫那死丫头?

现在恢复高考了,知青返城的就很多了,暂时还分配不了工作,但就算能分到工作,那跟部队待遇能比吗?

“不是妈,你别小瞧人家知青啊,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头脑都很聪明的,说不定哪天就飞黄腾达了呢?再说了,媒婆说那腿不是回城的路上摔的吗?又不是真的断了,休养一段时间会好的。”

姜丝丝面上笑眯眯,内心却在妈卖批。

那萧逸山是个什么东西啊!

她上辈子巴巴跑过去,结果被他给安置在了部队外面,说家属院分配的房子住着不舒服,不想委屈她,她还就傻乎乎的信了。

后来她肚子大了,一个人在家总是想男人,便偷偷去部队找他,就看见他带着一个女人和孩子,其乐融融的,一看就是一家三口,当下给姜丝丝气的就直接早产了。

这事情一闹,所有人都骂她臭不要脸的小三,是个破坏军婚的狐狸精!

反观姜羽衫嫁给了那个瘸腿的返城知青杜英凡,谁能想到一个连大学都没考上的知青,竟然做起生意来,最后还直接成了香江首富,姜羽衫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首富妻。

呵!

她姜羽衫要不是运气好,当年被抱错进他们姜家,哪有这么好的婚事给她?

“好不好妈,你就让我去跟杜英凡相亲嘛,而且我本来就不喜欢当兵的,你说万一萧逸山出个任务什么的,人就这么去了,那我不就成寡妇了吗?”姜丝丝可怜巴巴的抱着王亚梅的胳膊,撒娇般的摇来摇去。

“可是……”王亚梅犹豫了一下。

别的先不说,就那个萧逸山有可能出任务死掉这话,王亚梅还是听进去了。

他们这个西广镇就靠海,一张船票两个小时就能上对面的海岛,这也是王亚梅愿意让女儿嫁过去的原因,离得近,来往也方便。

可这万一女婿真的出了啥事,那丝丝可怎么办?

“我听说那海岛穷,物资缺乏,生了病找个医生都困难……妈,你说我要是将来挺着个大肚子,男人又出任务去了,我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王亚梅闻言,脑补了一下自家女儿这个悲惨的画面,心里又动摇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