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开超市去坐电梯,路上经过一家家居用品店。
宋昀脚步刚停下来,漂亮的导购小姐立马热情走过来,邀请他们进店逛。
她的目光有意无意从旁边高大英俊的男人身上扫过。
就是不认识他穿的衣服鞋子品牌,也认得出他腕上那只手表,是两百多万的百达翡丽。
更何况那一张脸,英俊得简直能要人命。
周言初目不斜视,低头问宋昀:“想买什么?”
宋昀指指沙发上的抱枕样品,抬头问他:“我想买两个抱枕,可以吗?”
周言初心道,这有什么不可以,就是连着沙发一起买下来他都没意见:“喜欢哪一个?”
宋昀没思索,就指向香槟色缎面条纹那一款。
曾经她最喜欢的颜色是tiffany蓝,直到那晚,周言初把一个香槟色缎面小盒子摆在她手里,从此,她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香槟色。
导购一直在察言观色,此刻抓住机会道:“香槟色条纹比较跳脱,我们店还有更低调奢华的色系,比如星空蓝或大象灰,两位要不要过去看一看?”
她这话明显是在讨好那个矜贵非凡的男人,给出的色系也都是店里最受男客户欢迎的。
就在几天前,他们店一个美女导购因为推荐的款式被男客户夸“有品位”,收到了男人临走前递来的电话号码。
后来那女同事辞了职。
辞职那天大家最后一次见她,她打扮得无比贵气,光是脖子上的那条钻石项链就值十个w,看上去和先前判若两人。
大家都在私下议论,女人这一辈子,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再不济攀上一根高枝,也比在这吃人的社会摸爬滚打强得多。
导购收回思绪,忍不住又多看了眼前的男人几眼。
他和之前那个大肚中年油腻男相比,强了何止千万倍。
这种男人,就算明知飞蛾扑火,女人也忍不住想试一试。
周言初看着宋昀:“就选你喜欢的。”
宋昀也不客气:“我喜欢这个,咱们就买这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