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Ch.494 新生的灵魂(1 / 2)

约翰·韦尔斯当然不会有马车。

如果他真有,即便是个疯的,这些妇女也会规规矩矩地打招呼,乖巧的像每天按时到工厂里为主人赚钱的牲畜一样行那不伦不类的礼,然后,找个机会,在他的亲人面前表现一番。

假设他真有。

即便是个瘸的,或者干脆没了两条腿,丢了胳膊,五官畸形,牙齿只剩小半,说话流口水,结巴,打嗝像放屁一样臭——

即便。

即便他是一只名叫‘约翰·韦尔斯’的猴子。

可若没有‘即便’。

那么,您就不能要求女士们给他这样的待遇了。

因为她们能忍受猴子,但实在无法忍受一个脸上有皱纹的人。

“那么您的马车呢?”

新婚的女人声音尖俏,像她的长相一样极富攻击性——其他的女人则捂着嘴,窃笑起来。

挑衅一个疯子的胆量她们没有,但在一旁笑的胆量还是有的。

“马车…”

韦尔斯犹豫了一下:“我的罗斯驾去办事了。”

“您的罗斯?”

“我的罗斯。”韦尔斯点头,面色沉重:“我的车夫。我最近安排他跑生意,可着实累着我可爱的老狗了。”

新婚妻子又问:“什么生意呢?”

“一点矿石的生意。”

“您是说,矿山?”

“不,矿石。”

他纠正,并反复强调。

所谓矿石,与矿山不同。矿山里有矿石,而矿石则从矿山中挖掘。

你不能说矿石代表矿山,但矿山却能代表矿石。

翻来覆去的、毫无意义的解释让其他女人也壮起了胆子。

有个粗腰的,同这新婚女人熟络的,嬉皮笑脸上来,挽住她的胳膊,加入了这有趣的交谈中。

“那您可太有钱啦。”

“不能说有钱,女士。应该说,我拥有的财富只是足够我过上普通人的日子。”

粗腰的女人‘大惊’:“可不是普通人的日子,先生!那比我们要好多啦!”

韦尔斯骄矜地收了收下巴,摩挲着掌心并不存在的手杖,从喉咙里回应了一声轻轻的‘嗯’。

这让她们笑得更欢快。

“快给我们说说!仔细讲讲!”粗腰女人怂恿:“那有钱人的生活是什么模样的?”

韦尔斯叹气:“平淡的生活,只是这样,女士。我只过着平淡的生活——每天清晨饮上一杯漂洋过海的咖啡,在仆人的服侍下用餐,看报。与马匹们打招呼,到院子里欣赏园丁的杰作。”

“午饭用些鱼,少一点牛肉。”

“到花圃里逛逛,在躺椅上小憩。”

“下午醒来,受朋友邀,到沙龙上与那些摆弄艺术与灵魂火花的小家伙谈古论今,花上几个子儿,收藏他们的心血——”

“晚餐后,在壁炉前盖着毛毯,翻看一些恳求我投资的项目,偶尔给向我求助的年轻人回信,当然,还有一些爱慕者,暗地里恋我、追求我的女士…”

“只此而已。”

“我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说完,还不忙咂了咂嘴,似乎回味今日出门前的那杯咖啡。

女人们快要笑翻天了。

“是、是啊,是啊哈哈哈…”粗腰女人勾着新婚的朋友,笑得打起摆子:“是啊先生!您过得可太好啦!真令人羡慕!”

韦尔斯谦逊摆手。

“那么您的妻子呢?”

“妻子?”他摇头:“我只有情人,女士。我的情人有了我的孩子,可不方便出来——我受不了那样的结果,绝不让她冒险。”

粗腰女人调侃:“我可听说过不一样的。”

“什么不一样的?”

“你们都不知道吗?”她算是街区的灵通人,丈夫是酒保,儿子给金牙帮跑腿,可以说,在穷人里算得上神通广大了,“我可听说过不一样的。”

她压低声音——足以让所有人听的清清楚楚的声音。

“不一样的答案。”她神神秘秘,“我听闻,您根本没有马车,也没有大房子。”

这话一下子激怒了老韦尔斯!

“胡说!”

“我可没有胡说,”女人笑称,他儿子某天目睹过他‘疯癫’的行状:像个流浪汉一样在西区游荡,连野狗都嫌地游荡(抱歉,西区不该有野狗)。

然后。

还企图强闯一幢房子。

被那房主的仆人狠狠揍了一顿。

“您在地上哀嚎的时刻,我儿子正巧从对面的烟店出来——先,生。”

韦尔斯这回急得像个让人喜欢的猴子了。

他抓耳挠腮,大声辩解的模样仿佛一个即将失势的政客般可笑:“那是我的房子!”

他嚷嚷。

“我的仆人!我的情人!我的孩子!他们都住在那里面!”

“哦,那么您为什么不呢?”粗腰女人笑嘻嘻回问。

新婚的女人拉了自己的朋友一下,认为没有必要同一个疯人较真。

“我…我我我还没来得及住进去!”韦尔斯手足无措,仿佛周遭的一切都开始变得遥远、渺小。

许多声音在笑着,铺天盖地的笑。

“我有马车!有仆人!有孩子!有钱!有生意!”他一个词一个词从嘴里喷出来,混着下水沟般恶臭的唾沫:“有个姑娘!她帮了我!她是教会的人!”这话让笑声短暂静止了数秒。

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