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元婴期,也就是秦修和翁白术要在一个月后达到元婴期。
翁白术第一次发现,活了一世的自己血还是热的,他以为他的血早在上辈子冷得差不多了,可是这辈子,无论是在青丘之境的“不死不休”还是两月晋升元婴的承诺,血都滚烫着沸腾着,这种真正活着的感觉很美妙。
上辈子很疯狂没错,可成病的偏执让脉搏被阴冷黑暗血腥塞满,血冷成冰。
如今的他比上辈子强太多,因为秦修。哪怕秦修和他是宿敌,哪怕他很想让这个人也尝尝屈辱的滋味,他也必须得承认,因为秦修。
三人几乎用了半日才回到九墉城心,而且是以传送阵为辅助的情况下。
连翁白术自己都想不到,这随意一传之下,竟是跑到九墉外山。
当翁白术问洛晚书是如何找到他们时,洛晚书笑了下才道:“入过晚苑的身上都会留下一点味。”回手抚了抚那紫蝶簪,紫蝶化为实物,通身晶莹剔透,展翅飞起围着翁白术绕了几圈又转向秦修。
惨了,秦修迎着两人疑惑的目光,尴尬一笑。
“这位公子也曾进过晚苑?”洛晚书疑惑问。
“……偶然路过。”
洛晚书只嫣然一笑,便带过这话题。“晚书听到有人到前厅找白术公子便知事情不好,可待晚书赶到时,公子已经不见了。这才用迷梦蝶探寻公子,却不想公子跑到女几山了。”
她屈身作揖,微垂首轻柔道:“晚书给白术公子赔罪……晚书已向他们说明,今后不会再有人来烦公子了,这次的事还望公子莫要放在心上。”
翁白术遏住她行礼的动作,“此事并非晚书姑娘的错,无需自责。”
“对啊,这事可不是你的错。”秦修挑眉,轻幽幽地附和,“是他自作孽。”
看洛晚书为翁白术挡那击他就知道,洛晚书对翁白术已心生好感。不过这点好感倒也不至于让她放弃翁白术的血。欲擒故纵,洛晚书玩的一手好人心,若不是主角如今长歪了喜欢男人,说不定她还就真的成功了。
翁白术闻言,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倒是洛晚书笑了,“晚书在途中听闻,有位公子对白术公子……”
“对他什么?”看到洛晚书的笑颜,秦修自动消音。他怎么把这茬忘了,被冠上分桃断袖之癖——声名尽毁,卧槽……
“那只是情势所迫,”为了证明清白他还退后一步,“我没龙阳之好。”
“既然都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过了,为什么又要掩藏?”
话一出,秦修额侧青筋跳动,转过头看见一脸无可奈何的翁白术。心里默默蹿出一连串脏,主角嘴巴上的战斗力也呈倍数增长怎么办?
“我在演戏,也就你较真。”秦修云淡风轻地拨过去,端的是风流优雅,“晚书姑娘可别误会了。”
“虽然我不喜欢你,但你喜欢我那么久……”翁白术为难般顿了一下,“我也不会故意远离你的,不必找理由搪塞。”
洛晚书眼神似是一黯,随即盈盈笑道:“晚书理解公子,并不反感。”
秦修看看翁白术又看看洛晚书,他倒想拉过洛晚书来狠亲一下以证明他真的没那个癖好,可是洛晚书这类姑娘和清岚师妹可不一样,不吃这套。这么做的下场就是成为下一个主角,而且不会有美人芳心暗许的那种。
“行,我喜欢。”秦修气笑了,“等回去我就和你沐大师兄说一声,你小师弟有人喜欢了。所以……”盯着翁白术绽放出个极其恶劣的笑,“你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翁白术看着秦修并不说话,许久后才转身离去。他总是忘记,秦修对他向来不留情面,比对任何人都要狠。
洛晚书见气氛不对,与秦修点点头,就跟上翁白术。
秦修懒洋洋地走在后,心想和主角一起果然很畅快,想坑就坑,想揭伤疤就揭,可以毫无顾忌,因为他相信主角无论如何都不会死。恶劣吗?或许。主角和他从某种方面来说,就该是天生一对,沐子云不行,太弱,不管是从觉悟还是实力上来说都太弱。
大概也只有主角能承受住他的手段了。
从后门回到碎月楼后,两人被洛晚书引到晚苑喝茶。
刚迈进晚苑,一只暗红色的狐狸直扑入洛晚书怀中,洛晚书惊呼一声抱紧了,任由狐狸乱蹭,回过头来笑吟吟道:“这是公子的狐狸吧,晚书在前厅看见这狐狸趴在栏杆上,红萼说是与白术公子一齐消失的人的。”
红萼就是看戏那会秦修怀里抱的美人,“在下姓秦名修,晚书姑娘唤我秦修就成。”秦修伸过手去,一手提起小狐狸的后颈,将沉醉在温柔乡里的狐狸拉回现实。
小狐狸对上自家主人的视线,眼睛转了几圈,又焉了。
“好啊。”洛晚书笑着招招手,两位侍女便端茶过来,“请。”
两人坐下。
“今日请二位过来,晚书想谈两件事。晚苑很安全,请放心。”
“洗耳恭听。”秦修顺着狐狸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