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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1 / 2)

地不起,洛琅扶着右肩新的伤口,他已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血能流了。他低头看着她昏迷在脚下的样子,忽然间眼泪流下来。是痛苦而又解脱的泪啊,他对自己说过,不能死在她的面前。

他丢掉枪,转身,继续朝崖边走去。

天昏昏,地暗暗。

他脚步踟蹰,就像已行走在那个充满鲜血和杀戮的世界里。他高一脚浅一脚,不知何时就会坠落下去。

天马上就要黑了。

是后脑冰冷坚硬的触感,把他从迷梦中唤醒。他转过头,看到薄靳言冷峻的容颜。几个小时前,是他持枪对着这个瞎子的脑袋,确定他毫无知觉后,转身逃离。可几个小时后,瞎子已经抓到了他,持枪精准地对着他。而薄靳言身后,简瑶已经苏醒追上来了,只隔着两三步远,抬头望着他们,漆黑的眼睛,宛如所有人身后的夜色。又也许正是简瑶给这个瞎子指的方向。他们总是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他们是天生一对,任何人都插不进去。又或者是他意识已经完全迷失,连一个瞎子摸到他身后,找到他甚至瞄准他,都未察觉。

他终于还是被他们俩抓到了。

——

洛琅的人生,是从16岁那一天开始的,也是从那一天结束。

寂寞的小城,优越的家境,无人管束的少年,多多少少都有无法无天的心。加之那时候《古惑仔》电影热遍大江南北,小城里到处成立了“斧头帮”、“大刀帮”……男孩不混上几天江湖,那还有什么意思?

洛琅加入了斧头帮。

父亲做生意常年不在家,母亲每天最大的追求就是打麻将,高兴了就扔10块钱给他,让他出去吃碗粉。有时候,洛琅会一日三餐连续在外面吃粉,剩下的钱打游戏。没人给他做饭。

那时候学习成绩也是非常糟糕的。洛琅根本就没想过未来,未来他只想继续在斧头帮混,他觉得混成一届大佬,也是不枉此生了。

但少年倔强的脾气、强烈的个性,已经显现。看到有人欺负比他还小的小弟,他会出手;看到帮派里有人偷摸拐扒,他会皱眉,走远。所以他也很得小头目的赏识,没读过半天书的大混混,觉得这石头仔有“大将之风”。

那天晚上,大家都吃了酒,不知怎的,情绪就激动起来。不知怎的,就说到了县城最有名的神探简翊。起初,还都是畏惧的,说得神乎其神的。“你知道吗?简翊在现场走一圈,就知道凶手是谁!大刀帮的黑三,就是这么被他抓到的,抢劫杀人,判了死刑!”

第92章

起初,洛琅也只当奇闻逸事去听。可后来,越说越离谱,越说越激愤。

“那个简翊啊,就是瞧不起我们这些混江湖的。觉得我们都是垃圾!他根本不知道我们也讲义气,什么东西!”

“天下乌鸦一般黑,警察有什么好东西?那谁谁,犯了案,最后托关系,还不是被放了出来!没钱就不行了,呵呵,没钱!”

“嘿,你说简翊会不会也收?”“当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