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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准备换人(2 / 2)

赵与芮此次收回房子,基本都是县中役吏和县官勾结干的,全部都是低价租出,私下收好处,肥了个人亏了朝廷。

赵与芮把房子收回来大半,得罪了相当多的县中商贾和吏役。

二月初四,李宗勉在县衙与人争吵,据说还拍了桌子,因为他的话,完全在县衙没人听。

当天下午,李宗勉请求换定海县主簿和县尉。

公文到了庆元府,长史莫泽和司马程珌本想以三年期未到来驳回,但想到这是魏王的人,还是征求了魏王的意见,并且这是人事任免,身为地方军政一把手,魏王肯定是要知道的。

赵与芮当天也正好在庆元府魏王府,没去定海县,因为长史莫泽,司马程珌还有通判聂子述三个史弥远的心腹,正在向他汇报庆元府的情况和利益分配。

三人都是新来当地,和前任交接之后,汇总了庆元府的情况,虽然想驾空赵与芮,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特别他们知道魏王爱钱,定海县、慈溪县两个县,不能动。

今天赵与芮带了个青年过来,然后向他们介绍,这是他兄长赵与莒,原本朝廷要让他去阴山当县尉,赵与芮专门要过来,到定海当县尉。

莫泽三人对视一眼,原来是魏王想换自己兄弟,当然也没什么意见。

此时赵与芮坐在主位,赵与莒站在他身后。

通判聂子述正在打量赵与芮兄弟。

他以前干过知府,这次降成通判,但想到之前被罢官在家两年多,还算能接受。

而且通判在两宋,有监视一府主官的意思。

按宋制,通判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府)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等于通判就有了监察地方官员的职责,通判还掌除监府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知府)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官吏,权职相当之大。

聂子述来庆元府任通判就一个目的,看好魏王,架空魏王的权利。

他和长史、司马再加上赵与芮,四人是庆元府最有权的四个,现在其中三人联手,绝对是有把握架空赵与芮的。

当然了,他们没想到赵与芮到了这边后,也非常自觉,直接把庆元府的权力移交到他们三人手上,一门心思想着在定海县赚钱。

最近魏王与庆元府交接,府中大小事宜都由三人收管,他们需要向魏王报告之后,联名通签向京师报备。

主要就是钱粮人事等部份。

长史莫泽等赵与芮兄弟坐好后,便开始道:“庆元府所有赋税窠名被分为两税、榷盐收入、榷酒收入、商税、牙契收入、市舶收入、湖田收入,职田收入和杂赋九类。”

这九大收入,也是南宋发达府县重要的财政来源。

赵与芮认真听着,也正好学习两宋赋税收入来源和支出。

其中两税即正税和附加税:‘州郡二税之正籍尽以上供’。

也就是说两宋两税主要是上缴的。

其中正税包括征收的夏税为钱(可折绢、绸、绵、折帛线)和秋税为粮(其他地方每亩征七升到一斗,江南亩三斗左右)等。

当然,他的用途却不是全用在中\\央,其中绢绵主要应付殿前司诸军和府界诸色人春冬衣用。

也就是说,京师禁军殿前司和地方主要官员(有绢绵分配的),都是从这正税里出。

苗米还要供应地方驻军,余下的才是中\\央的。

而两宋附加税往往比正税还多还重,名目繁杂,比如耗米,就是说秋粮税在运输中会损耗,所以每纳一石,征耗米4-5斗,在有些贪官污吏的贪婪下,甚至会出现耗米一到两石的,这还叫正耗。

另有明会耗、州用耗、水脚钱、车脚钱、义仓税、农器税、香盐钱、市例钱等各种附加税,到南宋中后期,都甚至超过正税,这让很多百姓要多交一两倍才能及数,百姓身受其苦,民不聊生。

用莫泽的话说,这两税除了提供定海驻军外,就只有魏王府和他们主要官员的绢绵是从这里出的,其余都要上交。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