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盟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巡办发〔2024〕1号
关于开展第一轮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各企事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经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决定在津门市组织开展第一轮教育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育督导工作旨在全面检查和评估津门市教育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教育系统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督导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其他相关教育机构。
三、
1教育政策执行情况;
2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3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
4学生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实施情况;
5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6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