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大娘曲二娘每人拈起一只端详着,好像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咬了一点儿,细细咀嚼,有点甜,有点酸,有点辣,回味还有点麻。甚是好吃。
“歌儿,小厨神哦这是怎么做的?”歌儿最会把没人吃的东西做成人间美味,曲二娘越发觉得歌儿不是一般娃。她也曾看见过跟在可儿屁股后面,畏畏缩缩的那个小女娃,可不是眼前这般说话爽快,做事利落雷厉风行有头脑的。怎么就判若两人了呢?
曲大娘细细品味,忽然道:“是了,我说怎么觉着不一样呢,原来是没有骨头。”
曲大娘一说,曲二娘也恍然大悟,“对哦,没有骨头。”
“一个小鸡爪子怎样去的骨头呢?”
古代没有激素、催熟剂,所有动植物都是自然生长,鸡啊猪啊的要一年才长大,才能卖或自己吃,因此不存在肉鸡(即激素鸡),也就没有肥大的鸡爪子。家养的鸡的爪子干干巴巴的,曲二娘觉得去骨头很困难,见高歌做的鸡爪子虽去了骨头,但还是完整的一个,不禁咂舌。
高歌嘻嘻笑道:“我也是第一次做,还担心把鸡爪子弄成碎渣子呢。”
说着,高歌捏了一只鸡爪子放进嘴里。
“唔,好吃好吃。”味道刚刚好,比她前世吃的有过之无不及。
这算成功了!高歌很为自己高兴。接着,曲大娘曲二娘就看见高歌一副小财迷的样子。
“姥姥,这东西一定好卖。”
果然,高歌是钻进钱眼儿里呢。曲大娘曲二娘都笑了。
曲大娘道:“歌儿,鸡爪子虽不值钱,但是不容易弄到的。”
“是啊!”曲二娘接着道:“普通百姓一年到头也不见得杀只鸡吃,富人家虽常吃鸡,但一次也就炖一两只,即便人口多,多炖几只,咱们也要不来鸡爪子的,鸡爪子是分给下人吃的。”
“这样啊?”高歌泄气了。在这个时空,推广美食真是困难重重。
高歌只得放下做无骨鸡爪的念头。
过了几日,树根叩响了大门。
小唐有事要忙,树根赶着马车,给高歌送来两只半大的猪。
可儿一见笑开了,“小黑长这么大啦!咦!树根哥,你抓错了,这不是小花。”
高歌也觉得那不是小花。身上没有花纹,两颗牙齿都长到嘴外边了。
“没错的,它们两个是单独养着的。”树根肯定地说道。
“它也太丑了。”可儿还是不信。
高歌猛然想起,小花是野猪哦,野猪的长相和家猪有很大区别的。雄性野猪有两对不断生长的犬齿,可以用来作为武器或挖掘工具,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小花不再是那个萌萌的小猪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