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久自打从殷墟回到大虞之后,就卸掉了所有的包袱。
除了镇武公的头衔,就连锦衣卫指挥使的位置都被他让了出去。
现在的锦衣卫指挥使姓袁,叫袁戈!
起初袁戈死命拒绝接任,可唐久之直只是一句话,就让袁戈乖乖就范,没有一点挣扎的余地。
“一个男人,如果没有成就,天天吊儿郎当,谁会看得上你?”
然后在袁戈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唐久光速宣布,由袁戈接任锦衣卫指挥使一职!
并破例任命沈君怡为锦衣卫指挥使亲随!
沈君怡也欣然领命。
几个月过去,袁戈和沈君怡可谓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感情升温很快。
唐久还听说前几天袁戈带着沈君怡去见了鬼谷先生。
看来好日子应该也在不远了。
这天,唐久正陪着几个娃娃玩游戏,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人来了。
“唐久,我要成婚了。”
唐久一愣,随即笑着恭喜:“什么时候?在哪里?”
摩奴也温和回道:“我和柔柔找了一个地方隐居,就在你我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不远。”
“本来柔柔说不需要宾客的,只是我想着既然成婚就要热闹一点,我又不认识什么人,所以只想到你了。”
摩奴没有没落,只有对他妻子的愧疚。
唐久沉吟一下,转而笑道:“那不怕我多带几个人吧?”
摩奴当即要拒绝,他对别人都不太熟,而且他以为唐久要帮他把婚礼搞得热闹一些。
“放心。”唐久道:“就几个人,都是你认识的。”
“那...那好吧。”
摩奴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时间就在五天后。到时候你去了就看见我家了。”
“好,一定。”
摩奴走了,现在的他虽然看着还是比较阴柔,但是却没了那份阴郁,只剩下了温和。
唐久等摩奴走后,回到花园:“儿子,宝贝,走,爹带你们去找你娘。”
林朝夕正在熬莲子羹,唐久背着唐乐榆,领着两个男娃走过来,道:“小夕,你带他们玩一会,我要出去一趟。”
“去吧去吧。”林朝夕恨不得唐久快点走。
自从回来之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快赶上大家闺秀了。
唐久一副普通长衫,脚步轻快的走出镇武公府。
走在大街上,看着充满烟火气的大街,所有百姓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而又满足的微笑。
“滚开!你们这帮贱民,碰脏了大爷的衣服,把你们卖了都赔不起!”
一个粗鲁的咒骂声在唐久前面不远处响起,唐久皱眉上前。
就发现一个穿着华服,满脸横肉的胖子十根手指最少有八根带着首饰,脖子上还挂着一根拇指粗的金链子,也不怕这么粗的金链子把他脖子坠断了。
他正指着一个倒在地上的大娘不断咒骂,言语十分粗鲁。
不过奇怪的是,这些百姓并不怕他,而是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在看他。
“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不知死活的乡巴佬。”
“可不,敢在京城地界耀武扬威,他还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他也不怕锦衣卫来了把他关进诏狱。”
“他?他可进不了诏狱,他算什么。也配进诏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