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看吗?你又不是藏在深闺的千金大小姐,难道还害羞?”曹越调侃。
粗壮青年闻言,二话不说,拿起砖头就朝曹越砸去。
嘭!
曹越后发先至,一脚将他踹进巷子里。
粗壮青年摔了个七荤八素,还没等他挣扎着站起来。
一只脚重重的踩住了他的胸膛。
粗壮青年闷哼一声,咬着后槽牙奋力想挣脱起来,但是曹越看似没用力,那只脚却如同千斤坠,使出吃奶的力气,依然动弹不了分毫。
两分钟后。
粗壮青年败了劲,身体瘫在了地上,嘴里不停喘着粗气。
“服气了吗?”曹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
粗壮青年凶恶的瞪着曹越,恨声道:“你今天有种把我弄死,不然我早晚我会弄死你!”
曹越嗤笑:“鲁莽冲动,没脑子,你现在聪明的做法是跟我求饶。”
“呸!老子就是死也不求饶!”粗壮青年咬着牙道。
“有骨气,起来吧。”
曹越赞赏的看了粗壮青年一眼,把脚拿开。
“喝——!”
粗壮青年低吼一声,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
下一秒。
握紧拳头朝曹越冲过来。
曹越冷笑,右手闪电般握住粗壮青年出拳的手腕,往身后飞速一拉。
粗壮青年双脚直接腾空飞了出去,重重的扑倒在地上。
半天爬不起来。
这下粗壮青年知道遇到高手了。
等他灰头土脸的从地上爬起来,曹越走到他面前,面无表情的问道:
“怎么样?服了吗?”
粗壮青年哼了一声,微微低下了头。
“你叫什么名字?”曹越明知故问道。
“李奎勇。”粗壮青年闷声道。
曹越暗道果然是他。
李奎勇算是血色中的悲剧人物。
他对朋友义气,对母亲孝顺,对弟弟妹妹友爱。
出身不好的人往往不是自卑,就是极度自尊。
李奎勇属于后者。
他一辈子努力改变现状,最后累出了癌症,才发现一切都是徒劳。
曹越最看重的还是他讲义气。
这种人最适合当小弟。
有时候能力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忠心。
“我叫曹越,交个朋友吧。”曹越伸出了右手。
“高攀不起,告辞。”
李奎勇丢下这句话,高傲的昂着头转身离开。
曹越摇了摇头。
这小子有点意思。
李奎勇刚从胡同拐出去,再也不强撑,捂住胸口倒吸着冷气。
曹越下手没有留情,虽然都是皮外伤,但是李奎勇得回家养几天了。
……
曹越拎着麻袋进了师傅家,温青和马桂花正在厨房里蒸包子。
“师娘,姑,今天有口福了,我最喜欢你们包的包子。”
“俺跟嫂子蒸了一大锅呢,等会儿你走时拿些回家吃。”马桂花高兴道。
说着话,从麻袋里拿出了鱼、野鸡、野兔,还有两个西瓜。
温青已经习惯曹越的大方,拉着他坐到了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