瓢泼的大雨慢慢变的淅淅沥沥,太阳好似洗了洗把脸,渐渐地透过树林,照进了洞内。
春花被刺眼的光线唤醒,睁开眼睛看着对面那群富贵人家已经准备出发了。
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去看了看被蛇咬的弟兄,见没有事儿了,让其他镖师扶着他往外走,她自己率先出去感受一下久违的阳光。
“那是鹿群?主子,让我射下一只,今晚加餐。”
听到旁边兴奋的声音,春花眯着眼睛迎着太阳看了过去。
只见一群健硕的鹿围着几只小鹿和母鹿在极速前进,看到一只最靠近他们这边雄鹿,它的大腿处的撕咬伤口不断流着血,它往这边看了看,随后也越走越慢。
看见说话那人已经架起弓,搭上箭,已然蓄势待发。
春花握住拳,闪身的功夫将那即将离弦的箭握住了,回头看到那人一脸茫然的看着她。
等那人回过神,怒气冲冲的推了一把春花,怒吼道:
“你有什么毛病?”
春花的双手搭在两侧,握紧了再松,再握紧,不断的默念老秀才让她背的什么锦绣文章。
一道声音打破了春花的忍字诀,春花抬头,是那个有药的,走近来制止了拿弓箭那人。
不知道为什么,春花闻到了他身上的气息,不是春花最喜欢的草木味儿,却是一种让人沉静的味道。
春花很喜欢,看着俞景瀚的眼睛,她的情绪一点点平稳下来。
听到他问,
“莫冲动,听听这位小哥儿这般做的理由?可是同情那鹿群了?”
很明显俞景瀚也发现了那鹿群里有幼鹿和母鹿。
欲搭弓射箭的人心中还是不服气,对着春花鄙夷的说,
“妇人之仁!如你要饿死了,看你什么不吃?”
春花抬眼看过去,摇摇头,
“如果我有妇人之仁,我应该去给那鹿疗伤。我问你,你可要射那受伤的鹿?”
被问的侍卫面子略微挂不住,
“是又怎么样?受伤了,又离我最近,难道我射最远的嘛?”
春花望着那鹿群远走的方向,笃定的说,
“那受伤的鹿是鹿王,它是自己走近的,不是它离你最近。而且那鹿群刚被狼群袭击过。”
听到春花的话,俞景瀚突然来了兴致,问道,
“你何故如此笃定?”
春花低了低头,又不能说她小时候经常和狼兄弟姐妹一起围猎鹿群吧。
她不仅喜欢兔肉,更喜欢甜甜的鹿肉,即便如此,她也懂得狼群会控制食草动物的数量,狼在围攻猎物的时候永远秉持着适可而止,绝不贪婪。
虽然她不会说话,狼也不会说话,可是她就是知道狼娘的意思,比黑老大还能承接狼的传承,狼娘教的,她学的最快。
看着俞景瀚,春花郑重回道,
“鹿喜欢群居生活,它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将幼鹿和怀孕的母鹿围在中间,接下来由强壮的鹿来保护它们,最外面的是年长的鹿或者残鹿。很明显刚才的那鹿群已经受过围攻了,那受伤的鹿腿上的伤口便是狼撕扯过的痕迹。”
那侍卫头一次见人如此了解动物的习性,不由得好奇,
“那狼吃鹿是天经地义,我们射鹿怎就不可?何况你如何得知那就是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