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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有了钱做什么?当然是买兽耳娘(1 / 2)

烟囱升起炊烟,程宇在厨房炒蛋炒饭。

庄园的花园里不仅有各种鲜花,还有几棵如伞的大树,大树下布置石桌石凳。

马克西和灰袍老者随便坐在石桌前休息。

微风从林间穿过,令人心旷神怡。

米娜一身经典款黑白女仆装,头顶一对毛茸茸的白色兽耳,身材纤细高挑,手里拿着一把扫把,清扫道路。

马克西目光落到米娜身上,内心毫无波澜。

作为黑日帝国三皇子,马克西见过的美女太多,早就审美疲劳了。

比起女人,他对美食更感兴趣。

程宇走出木屋。

两大盘蛋炒饭放在马克西和灰袍老者面前。

一块块金黄焦脆的煎蛋,散发着诱人焦脆香味,搭配颗粒分明的甑子饭,葱花和味精提升香味和鲜味,光是闻一闻都让人流口水。

舀一勺尝尝,马克西那张肥胖圆脸立刻充满震惊,“天呐!和这碗蛋炒饭比起来,我以前吃的那些宫廷美食简直是垃圾!”

“真有那么好吃吗?”

灰袍老者将信将疑,也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煎蛋的焦脆香味搭配葱香,令人回味无穷。

“真香!”灰袍老者忍不住称赞。

“太神奇了,北方要塞这鸟不拉屎的边荒之地,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厨师。”

迫不及待,马克西端起盘子,张大嘴,把蛋炒饭直接往嘴里倒。

“这位老板难道是哪位宫廷大厨的后代?”灰袍老者猜测。

听到两人的赞叹,米娜面露不屑,就像看到两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蛋炒饭,只是程宇众多美食里最基础的一款。

“米娜,开饭。”程宇对米娜道。

忙了一大早,还没吃早饭。

放下扫把,米娜从厨房端出一盘红烧肉和两盘时蔬小菜。

三盘菜放在另一棵大树下的石桌前,离马克西所在的石桌仅隔着五六米距离。

红烧肉用五花肉,葱姜蒜,老抽,冰糖,八角,桂皮,香叶,干辣椒等佐料烹饪而成,香味到处乱飘。

闻到红烧肉香味,马克西就像闻到翔味的苍蝇,难以承受诱惑,快步走到程宇和米娜的石桌前。

“老板,这是什么东西?好香呀。”

“红烧肉。”

程宇叉起一块红烧肉扔进嘴里。

趴在桌子前,马克西眼神充满希冀,望向程宇,“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可以给我尝一块吗?”

“可以,但得给钱。”

“钱都是小问题。”

马克西用刚才吃蛋炒饭的勺子,舀起一块红烧肉尝尝。

肥而不腻,软烂入味,八角和桂皮的香味相辅相成,形成一种独特的美味。

双眼微闭,马克西肥胖圆脸浮现出享受而赞叹的表情,这感觉,比太阳了一百个美女还美妙。

“程宇老板,我可以住你这里吗?每天跟你们一起吃饭。”

这里可以享受到连宫廷里都没有的美食,还回个锤子的北方要塞?

马克西打算住在程宇这里。

“胖子,这是我家,凭什么让你住啊?”

程宇有些不客气。

“我可以给你钱。”

“给钱?给多少?”

“一个月给你50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