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专线】南宁加速建设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
中新社南宁8月15日电(黄艳梅汤细藜)广西南宁市投资促进局15日介绍,南宁市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一批百亿元(人民币,下同)级项目落地投产,一批“链主”型龙头企业高速成长。
南宁是中国距离东盟最近的省会城市。该市用活“东盟牌”,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加快跨境物流快速通道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今年上半年,南宁市招商新签约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150个、总投资538.55亿元。
目前,中越班列南宁南站至越南河内安员站的运输时间最短仅14个小时,实现“当天开车、当天到达、当天清关”。今年上半年,南宁国际铁路港始发中越班列(南宁至越南)运输货物4928标箱、同比增长1565%,发运量在中国铁路出口越南集装箱货物中占74%。
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南宁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李小航当日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南宁积极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南宁片区建设,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蔗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化工新材料、稀有金属、生态铝、先进装备制造6个产业集群入选首批广西先进制造业集群。
近年来,南宁市布局“新赛道”,新兴产业不断集聚,引进了比亚迪、多氟多等“链主”企业,带动龙电华鑫、宸宇富基、安达等一批上下游企业落地,形成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成为中国新能源产业重要的集聚区。
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该合作区构建“深圳研发+南宁制造+东盟市场”合作模式,推动签约合作项目共37个,投资总额达300亿元。
当前,南宁市正加快推动裕新国际科技城、中柬产业园南宁扩展区等项目建设。其中,南宁市携手新加坡裕新国际集团共同打造南宁裕新国际科技城,计划逐步导入新加坡优势的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等资源,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完)
北京公安机关梳理六类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常见情形
中新网北京8月15日电(记者吕少威)短租房经营者将大院里的多间房屋临时租给旅客,却不申报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处罚;房东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致使屋内发生违法案件,被处罚……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常见情形有哪些?北京市公安局15日梳理了六类常见情形。
一、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
8月13日,西城公安分局展览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苏某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苏某某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
结合近期工作,不难发现在诸多不履行房屋出租人义务的情况中,最容易发生的是“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出租人将面临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方便及时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北京公安升级了“自主申报”系统,可以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就能履行出租登记责任。
二、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
8月9日,昌平公安分局百善派出所社区民警接群众举报,一出租房屋内有人疑似从事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在出租房屋内查获一起违法案件。经查,房屋出租人赖某某未定期检查出租房使用情况,对房屋内部的治安隐患失管失察。公安机关依法对赖某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