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镯子是我们家的,你要走自己走,镯子是我们家的,你身上肯定还藏了不少好东西。”
男孩子长得快,十岁的年纪到刘爱琴肩膀了,他动作粗鲁地去翻刘爱珍的包袱,把衣服和背心全部掏出来,凌乱地散在地上。
柳青青才意识到到老大已经无可救药了,原来真的有天生坏种。
“火腿留这里,让她走吧。”
老大老早就眼馋火腿了,忙不迭地带着几个弟弟去厨房煮肉吃。
而刘爱珍像个提线木偶一般收拾完自己的东西,走出了家属院的大门。
门口的警卫兵知道她家的情况,日子过艰难,有时候还要靠挖野菜贴补生活,也没说什么,就让她出去了。
柳青青跟着她穿过了白桦林,走过了一片玉米地,最终看她停留在河边。
“你别劝我了,我真的活不下去了。”刘爱琴早知道她在后面跟着。
“从我哥死的那一天,我就想死了,我活到现在,就是害怕壮壮他们几个没了亲娘,受委屈,现在……”她发出绝望的冷笑。
或许觉得自己活得憋屈,死的时候也想痛快一点,就把这些年的苦水全倒出来了。
刘爱珍的爹娘死的早,是哥哥把她拉扯大的,后来哥哥去当兵,家里的日子才算好过一点。
也没过几年安生日子,哥哥就牺牲了,孙志是她哥哥的战友,写信开导她,知道她一个人日子难过,还把自己的津贴寄给她。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好上了,她家就她自己,结婚也简单,她挎着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就来到了孙志的老家的土坯房。
“诺,就跟这个差不多大。”刘爱珍晃了晃手里的包袱,笑容里甚至还带着几分释然。
婚前刘爱珍就知道张志是一个好人,对已故战友的妹妹都能这么好,肯定对媳妇更好。
当军属的本就聚少离多,孙志每次休假回来,甚至连家都顾不上回,直接带她到火车站附近的招待所就开始大开大合。
那个时候刘爱珍傻还以为,还单纯地以为男人稀罕她,日子虽然苦但心里面甜,也心甘情愿给他生孩子。
直到第三胎怀了女儿,孙志让她流掉,她不肯,孩子是生下来了,是个六斤八两的姑娘,生下来三天因为孙志的失误被被褥闷死了……
后来也怀了两个女孩,总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没活下来。
她怀最后一胎的时候,是个男孩,她想打掉,因为家里三个男孩子已经够多了,她一直想要个女孩。
这次孙志说自己刚升上了副营长,养得起,让她生下来。
她还是随军之后,才知道孙志三年前就是副营长了,可这些年他寄回家的钱都是二十四块五,一直都是。
原来孙志怕她闹,一时隐瞒自己升官的事情,多余的钱都被他补贴给其他生活困难的士兵了。
刘爱珍知道了简直火冒三丈,她在家带三个孩子还要去生产队挣工分,养活家里的三个孩子,混吃等死的大伯、游手好闲的小叔子,还动不动管她要钱。
不给,就扬言要卖了她儿子。
在生产队她过的日子比黄连还要苦,这男人竟然还觉得别人家更需要帮助。
她跟孙志闹,孙志还指着她的鼻子呵斥:“刘爱珍,你现在怎么这么自私,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当年我给你寄钱,你还夸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