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辰点点头,掐灭烟头,走过去把门打开。
映入眼帘的有些瘦弱的小青年,一见到陆辰,便是满面笑容。
“辰哥是吧?我叫化骨龙,跟烈火哥的,他让我找你回龙凤茶楼!”
“现在?什么事啊?”
“不清楚,不过很急!烈火哥只是说了尽可能的把所有人都叫回去!”化骨龙解释。
“知道了!等我一分钟!”
陆辰若有所思的转身进了屋。
“好啊!”
化骨龙连忙走了进来。
刚走到客厅,化骨龙就觉得眼睛有些不够用了。
这家伙只是最底层的小混混,平日除了充人头,就是去帮人泊车,二十块的小旅馆倒是经常的钻,这样一晚上上千块的星级酒店,还是第一次进。
初见之下,自然是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
他有些羡慕的道“辰哥,这里这么豪华,一定很贵吧?“
“还好吧!”
陆辰也不在意,打开卧室门换上西装,看了看还在熟睡的柳飘飘,没去打扰她,只是从口袋里取了几张钞票压在了她枕头下。
“对了,你怎么找到我的?”
“是烈火哥,他说你今晚在这里泡妞,我就赶紧过来了!”化骨龙伸着脖子往卧室偷看,隐约能够看到一个曼妙的身形躺在床上,眼睛里全是羡慕。
陆辰心中一凛。
这是盯着我呢?
不对!不应该呀!
以烈火表现出来的性格,他应该没有这么多疑才对,而且也完全没有理由啊。
“不过我猜可能是四眼光跟烈火哥说的,他在这家酒店当泊车小弟!”化骨龙补充道。
“原来如此!”陆辰点点头,这么说是巧合。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社团在某些方面的强大之处。
港岛现在差不多有五百万人,将近十分之一都隶属于各种各样的社团,真正在街上打打杀杀的其实只有一小撮。
所有社团的打仔加在一块儿也不足三万人,剩下的全都是过着普通生活的会员。
名义上是社团的人,也为社团做事,但本质上来说都是普通人。
正是因为普通人才防不胜防,这也是为什么警方一旦有了紧急任务,都要找社团合作的原因。
没办法,他们眼睛太多,又是地头蛇,真要想找一个人的话,没有人能逃得掉,除非他能不吃不喝。
陆辰穿戴整齐,走出卧室
“走吧!”
“好啊!”
化骨龙点点头,跟着陆辰一路出了酒店。
果不其然,这家伙是腿着过来的。
站在路边了还一脸傻笑的看着陆辰,显然是等着他想办法。
陆辰懒得吐槽,直接伸手拦了一辆车,直奔龙凤茶楼。
之前跟柳飘飘在尖东吃饭,吃完饭没走多远,两人就拐进了宾馆。
所以这里距离龙凤茶楼也不算太远。
五分钟之后,两人便抵达了目的地。
只是跟陆辰想的有些不同,此时龙凤茶楼漆黑一片,大门前的空地上,却占了密密麻麻的古惑仔。
一眼扫过去,少说也有两三百人。
烈火哥坐在一张椅子上,给有些红肿的脸颊敷着冰袋。
“绕着绕着!”
化骨龙一路陪着笑,在一众古惑仔内穿行,与陆辰两人径直走到了烈火身旁。
“烈火哥,辰哥来了!”
“烈火哥!”陆辰也跟着叫了一声。
“来了!”
烈火抬头看过来,神色忽然一愣:“你小子……不错呀!白天看还没觉得怎么样,没想到到了晚上这么靓,以后不如叫靓仔辰算了!”
陆辰连忙摆手:“千万别!靓仔这外号都快烂大街了,我还是叫自己名字好!”
“随便你啦!”烈火哥也不在意。
“烈火哥!这么急着召集人手是要做大事吗?”陆辰问道。
“这个……也算是吧!”烈火哥一脸牙疼的表情。
旁边一名小弟过来,低声道:“烈火哥,人差不多到齐了!”
烈火点点头,“把货搬过来!”
小弟领命去了,很快便提着一个皮箱过来,放在了桌子上。
烈火起身,道“大佬有令,让我们尽快把货放出去,价钱可以压低一成,唯一的要求就是快。领头的出来排队拿货,其他的一切照旧!”
说完,他走到一边,对陆辰招了招手:“阿辰你来,化骨龙,过来!”
那些小弟显然习以为常,虽然第一次遇到这么多人一起拿货,但也没觉得有什么。
当下便有七八个小头头模样的人走了出来,聚拢在桌子旁。
桌子旁边的小弟打开皮箱,将里面已经分包装好的可可粉,依次发放给众人。
而后陆辰就惊奇地发现,那几个小头头模样的家伙,竟然分别取出一沓钱递了过去。
发可可粉的人还真就接过来认真数了两遍后,才收了起来。
这是什么情况?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阿辰,你本来是新人,按照规矩是要分配到这些家伙手下做事的!”
烈火拍了拍陆辰的肩膀,道“但今天你帮了大忙,我很看好你,准备让你单独领一队!
化骨龙你认识了,他对荃湾那边很熟,我让他跟你,正好帮你熟悉一下那边的环境,过两天就可以正式干活了!”
“谢谢烈火哥我一定好好努力!”陆辰微笑点头,心里面却在琢磨着那些钞票。
从厚度上看,每个人最少也拿出了十几万,七八个人加一块儿将近百万了。
这些家伙这么有钱的吗?
“这两天多收几个小兄弟,荃湾那一片虽然不怎么繁华,夜场还是有不少的,就你们两个的话忙活不过来!”
烈火注意到陆辰的眼神,笑道“是不是在奇怪他们为什么这么有钱?那是在交昨天的账呀!”
“哦!”陆辰一脸恍悟。“我刚才还纳闷呢!”
“你好好干,这一行很有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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