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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表象之后的本质(2 / 2)

同类延伸,这个大坑,此举就是在暗讽周延儒想要凭借着功劳,永远的把持着大明朝政。

这就是权臣的坯子,也是祸国乱政的前兆。

“国家制度,勋贵有勋贵的制度,文官有文官的制度。

赵大人在发言之前,大可以好好的阅读一番大明律令。”

周延儒自然是不可能踩坑,直接轻飘飘的一句“大明律令”,便将赵平乱的攻势给化解于无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胡乱的类比延伸,毫无意义。

“所谓国法者,所为者何?”

周延儒原本还想要用一些具体的国法条款来嘲讽赵平乱,可万万没有想到,赵平乱直接跳出律法的细节,直指律法的本质。

针对于勋贵的律法,当然是为了约束勋贵,防止生乱,还能是什么?

可若是这样直接回答,必然会入了赵平乱的陷阱,所以周延儒一时竟然有些语塞了。

似乎由此延伸出去的数种回应,都会陷入赵平乱所构建的陷阱之中。

回应很艰难,不回应那就是瞬间败北。

两权相害取其轻,周延儒也只能回答得尽可能笼统一点,为后续的周旋留有余地。

“国法者,上承天意,下安民心,使得朝堂诸公能够各司其职,使得天下臣民能够有序安居乐业。”

这样的回应,堂而皇之,周正圆满,周延儒就不信了,赵平乱还能在这种大道理之中挖出破绽来。

“若是天下不安,流匪四起,外敌肆虐觊觎,又当以何种国法治理?”

万万没有想到,赵平乱的后续回应,直接让当前的局势跳出了既定的框架,开始显得飘忽不定起来。

在赵平乱的这种论述之中,国法是安民之法,却并不是解决纷乱之法。

无法可依,国法也等同于名存实亡。

此种进攻的刁钻角度,着实让周延儒心惊。

国法是人造的,人造的便会有缺陷,也会有遗漏。

“赵大人,莫不是在说,当前之国法,毫无用处?”

周延儒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能够充当攻讦赵平乱的手段。

赵平乱若是回应国法不严,那么周延儒就好好的问一问,哪一条国法无用了。

重新回归于细节,最终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在彼此拉踩,无疾而终罢了。

大明律法浩如烟海,周延儒就不信了,赵平乱还能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大明的读书人。

武夫就是武夫,秀才就是秀才,当不得文首之称谓。

“周大人,不知国法,为何人所制定?”

令周延儒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赵平乱继续跳出既有的细节框架,再次回归到意义层面。

国法为何人所制定,那还不是由开国的文臣所制定,由开国的皇帝所审核。

国法国法,难不成还能由升斗小民去制定?

一念及此,周延儒又是一惊。

皇帝是制定王法的主体,也就是说,王法本身就是可变的。

既然可变,那么对于勋贵承袭的问题,便也可以重新修订。

这个赵平乱,果然有几分小聪明,竟然能够看穿表象,直击事实的本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