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练字,更是嗜书如命,家里人见我这样,给我买了各种各样的书看,所以都知道一些。”
说起字来,陈俊书老骄傲了,得意地说:“嗯,没错!我家莹莹的毛笔字写的可好了,真不愧五岁就握笔杆子了,毛笔字不比那些名人大家差,要是发出去,也能放到博物馆里收藏!”
“哎呀,哪有,大家不要听他乱讲,我的字还差的远呢。”郑莹莹貌似谦虚了一把,但明眼人都能看出她是有炫耀的成分在的。
林早早赞赏的样子“噢~~~”了一声,随后道:“那郑知青是出自书香门第吧,家里条件一定不错,不像我从小家里就贫困的很。”
聊起出身,那情况必须得差不多呀,甚至要更惨一些,才能引起同病相怜或更怜的共鸣。
“不是的,我家可是八代贫农,家里条件也很差的,穷的连鞋都穿不起,差点饿死。”
“噢~也是苦出身呢。”林早早眨眨眼道:“可是你们家穷的都差点饿死,怎么还有闲钱给你买书买笔墨纸砚呐?”
郑莹莹的笑脸滞了一下,旋即给出理由:“哦这个呀,是借的钱。”
庄二娟惊讶道:“哎呀,你们家可真是的,咋想的呀?都要饿死了,怎么借钱不买粮食还要买书呢,那纸又不能吃对吧?”
“就、就是因为家里穷,所以想让我读书考大学将来有出息,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这个解释没有解答庄二娟心中的疑惑,“我还是想不明白,没粮食吃人不就饿死了么,这死了还怎么考大学?死人能有出息?”
郑莹莹尬笑道:“呵呵呵......我那时还小,大人让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也不太清楚他们是怎么想的,不过后来也没大学给咱们考了不是。”
她也知道话说呲了,再说无益,还越描越黑,赶紧打断之后再说。
“天不早了,我就不多说耽误各位嫂子的事了,总之到时候大家一定要来喝喜酒,我们就先走了,呵呵呵~”
一个谎话得用一百个谎话来圆,只要是谎话就有圆不了的那一天。
林早早两句话就套出了端倪,在场听到的,没有一个心里不疑惑的。
喜帖他们都收下了,就是要去看看这个郑莹莹是怎么个事。
于峥嵘也是秘密任务的参与人,因为这个重要的任务,他跟周惠芳的婚期后延了。
抓敌特,清内贼,是目前迫在眉睫的事,但凡有一点可疑的人从他面前过去,那就不能放过。
等那两人离开后,他跟周惠芳说:“惠芳我有点事不能送你回去了,等会儿你跟二娟嫂子一起回村吧。”
周惠芳知道他最近有些忙,而且他有事都是部队里的事,她不会阻拦,还会全力支持他。
“好的,我跟二娟嫂子回去,你去办你的事吧!”
林早早是知情人士,在李石磊那里是报备过的,于峥嵘要去干什么她心里清楚,是要去跟踪那两人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