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倒霉,喝凉水塞牙都是小事。因为只要不是危及生命的事,那就不算倒霉事。
按理说,李焕仙倒霉也不是这几天的事了,往常的他都不是很在意。反正路在自己脚下,不平我就跳着走,坑坑洼洼了不起绕道。
无论老天爷如何的想要捏死我,可我就是要挣扎着从其指缝里往外钻。嗯,乐观派,不光是让其他人难受,也让老天爷不爽。
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降临到这个世界,就一定会倒霉。因为你能欺骗世人,却无法欺天。没人知道你的底细,但天知道。没人收你,天就会亲自出手。
这就是天道的运转方式,没得选择,也没处划价儿。
“现在我成了全民公敌,可这都不死,你是不是打算在雷雨天劈我了?”
金国王都建邺五百里外,李焕仙像个逃荒的难民一般,虽然入得暖春时节,但他衣衫褴褛,长衫都变成了短袖。小臂裸露在外面,脏兮兮的,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的颓败。
在树下学着野狗的习性,李焕仙笑呵呵的划了个地盘,仰头望着晴朗天空,竟然敢拿老天爷打趣。
人倒霉到一定地步,自然不敬鬼神。因为鬼神无眼,放任世人拥抱苦难。既然如此,拜谁都不如拜自己!
一个月前,李焕仙锦衣华服的离开天衍山。还没等这货远离剑斋二十里,就惨遭大量不明人士的围攻!
也不知道是寻仇的还是打草谷占便宜的,反正就是追着李焕仙砍。瞧那架势,刀剑虽利,却不想要李焕仙的命,反而是想废了他。
结果就是,这些人都躺在臭水沟里腐烂了。
可经此一役,李焕仙火急火燎的易容换装,连司空明月给他收拾的一堆衣物赠品也都丢掉,就抱着把断刀,急匆匆的跑回金国。
那可是在秦国,在天衍剑斋的眼皮底下!那都被人围攻,可见要收拾他的人,不是秦国旧怨,就必是天衍剑斋这无耻的宗门了!
虽说这世上,想让李焕仙安安稳稳活着的人有那么几个,但想让他不死不活的人更多!
妈的!混了好几年,好似天南地北哪都有仇家。如此情况下,不骂骂老天爷能解气?
“哗……”
“嗯?金世仪还真有一套!”
霍然间,原本安详的四方祥瑞突然转为肃杀之气,数以万计的片片云霞飘散空间,闪闪隐其芳踪。
是军人的冲天杀气!看来是有一支浴血大军在附近集结!
距离上位金帝殡天,已有五个月了。金世奇如愿以偿,荣登大宝。这哥们登基第一件事,就是封闭王都,随后下旨,令兵部尚书亲自去往边境替换前太子金世仪。
这手段,也算不笨。
金辽边境打的如火如荼,金世仪也不知道他爹没了,他的皇位也没了。他在前面玩命,金世奇在后面偷家成功,随后派六部尚书去边境拿下金世仪的统帅权,让他孤零零的回王都待宰……这岂不是当金世仪傻逼吗?
还没等金国的新任兵部尚书到达边关阜城,金世仪就好似耳听八方一样的激灵,直接退兵,当场宰了这倒霉的兵部尚书。随后在阜城竖旗,统例金世奇四百七十七条罪状,带着不到五万兵马就毅然决然的杀了回来。
至于那些罪状,什么弑兄杀父,罔顾人伦、淫染嫔妃、倒卖极乐花祸国殃民什么什么的,到底是真是假,反正是没人在乎。
总之,这哥俩是真的打起来了。
而且,金世仪很有一套,区区五万残兵,竟然愈打愈多!从边境打回距离王都几百里时,兵力竟然高达二十万!金世奇的大军,要么投降反咬,要么被坑杀活埋……文武百官拒不上朝听政,皇城内外荒无人烟,犹如死地!
如今,大军四方合围王都,破城只在须臾间。
从金国去辽国,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为什么李焕仙会来到王都建邺附近?因为,他想看着金世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