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臻记得,自己已经40多年没有发过烧了。
血族,被人类在幻想中被他们称作吸血鬼,他们以人类,又或是牛羊牲畜的血液为食。
人类的食物对他们来说是杂质,入了口后有害无益,纯血的血族不仅食用人类的食物是味如嚼蜡,还会对身体产生短暂的影响。
闻臻是个万事都不溢于表象的人,以至于回了家,看到门口正跪着请罪的白昼时,他只是淡淡的道了句,“下不为例。”
他指的是白昼失态后觊觎黎宁血液的事。
他住的地方不算偏僻,交通也很方便,但他喜欢安静,在医院附近的高档小区内买了三层房子,只住中间那层——这对他来说并不能算得上是奢靡。
千百年的积累让钱财只是一个物件,不然他也不会将百年前所居住的地方,也就是那座古堡随意遗忘,如果黎宁喜欢,他可以把古堡内所有的东西都送给她。
有些血族喜欢聚在一起生活,而一些人对生活产生倦意时,便会隐入到人类中,就如同闻臻一样。
不过也有些不同,闻臻是血族之中,唯一的的纯血吸血鬼,血族只认血脉,他被奉成了血族的王,又因为一句不喜欢被人打扰,千百年间没有人为琐事去打扰他。
白昼跟了他六百年,六百年前是他的仆人,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已经没有仆人这一说了,可白昼还是忠心耿耿的跟着闻臻。
他知道今天是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
他跟着闻臻进了他的家,“我那时候也不知道怎么了,您看中的女孩,她的血液实在是——”
“很香,很甜,是吗?”闻臻的声音听不起喜怒,刚刚我站起来的白昼又重新跪了下去,“闻先生,抱歉,是我又说错话了。”
闻臻不想追究白昼的过错,他的头脑有些混沌,平时冰凉的,缓慢的正在流动的血液产生了温度。
这在血族看来,是生了病。
闻臻轻轻叹了口气,看来那口鸽子汤对他造成了影响。
第一次见到黎宁,他鬼使神差的抽了她的一管血,尝到味道后就有些食髓知味,喝一口鸽子汤,让她的心情好一些,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他最擅长的东西就是克制,白昼不经意的做法不只是挑衅他,更是对黎宁的失礼。
“保护好她的安全。”
白昼低下头,“知道了闻先生,不过那个女孩太过敏锐,我只能让下属退得远一些。”
“我知道了。”
闻臻扶住额头,“去帮我办点事情,然后离开这里。”
白昼才察觉到闻臻的不对劲,“闻先生,你怎么了?”
闻臻的瞳孔已经彻底变成了红色,这让白昼有些不安,在闻臻说了一声,“滚出去”之后,他就麻利的离开了这里。
另一边的黎宁回到家的时候,第一件事洗了个热水澡。
有灵力在她感冒的几率很低,但在受了冷风之后,洗个热水澡总是舒服的。
待浑身暖洋洋的她就窝进了被子里,手机她开了飞行模式,吴哥的电话打不进来,开始试图疯狂的给黎宁发消息斥责她,这都被黎宁无视了。
闻臻说的工作她会考虑,但不能全然相信,她现在还不知道工作内容,不知道自己需要付出什么。
吴哥那边不仅是恶言相向与态度的问题,上次他明明说了那个古堡无人看守,而且现在已经被废弃了。
结果事实与他所说的完全不是一个样子,黎宁一深想就想明白了他是在骗人,只想用自己博得流量,完全不在乎她会不会因为入室破坏被警察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