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太史令胡毋敬。”胡毋敬见秦风一脸迷茫,知道不认识自己,来了个自我介绍。
“原来是胡太史,久仰久仰。”秦风露出了职业性的微笑。
小婵在一边轻轻颦了一下蛾眉,心中疑惑,秦风对人一般都是不冷不热,对这个胡毋敬这么热情?
秦风却明白,在大秦,太史令权力很大。
太史令并不是他前世只是记载帝王的饮食起居,太史令还掌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诸多事宜。
太史令的权力是随着朝代的更迭,一步步被削弱的。
胡毋敬这个太史令属于实权派,这个人过来什么意思?
“帝婿用千字文启蒙,这可是千百年来的壮举,一千个字包罗万象,佩服!”
“太史令谬赞了,文字游戏而已,反正我这个白身帝婿文不成武不就,无聊的时候看一些书而已。”
胡毋敬心话,千字文博大精深,要想写出来,必须博览群书,各方面都要涉猎,这还文不成武不就?
那我们这些人算什么?
秦始皇刚刚统一天下,就开始立规矩,要求统一度量衡,书同文车同轨。
现在胡毋敬、李斯、赵高三个人负责书同文,文字定下来了,就是优化大篆,形成了线条优美的小篆。
要想推行,就得需要简易的文章作为载体,于是李斯写了《仓颉篇》、赵高写了《爰历篇》、胡毋敬写了《博学篇》。
这三篇都是参考以前的《史籀篇》结合当时情况写的,比千字文涵盖还要广,那就是一部字典。
秦风看不起李斯和赵高的人品,对他们的学识却充满敬意。
至于胡毋敬,秦风没有什么印象,还是从《博学篇》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老夫正在遵照始皇帝的圣旨推行文字,不知道能不能参考你的千字文?”
胡毋敬说出了自己的所想,秦风创出千字文,那是秦风的东西,尤其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篇,让人震撼。
他们的开篇仓颉作书,以教后嗣太平淡了。
“太史,我这是游戏之作,让府中人认识一些字,也就一千字而已,其实文字数以万计。
我那老丈人这个举动功在当时,利在千秋,太史可以随便用。”
“帝婿果然胸襟宽广。”胡毋敬向秦风规规矩矩施礼。
胡毋敬属于学者型的,举止形态非常优雅,而且非常注重规矩,到秦府来,穿的就是礼服。
穿礼服做客,这是对主家的尊敬。
“帝婿认为,文字推广怎样最快?”胡毋敬和秦风并排走着。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先培养一批讲师,然后用讲师再培养一批讲师,形成规模之后,向整个大秦推广,无论贫富。”
“这得需要多久?”
“一年就行。我听说你们优化的文字是一秦地的篆书为基础,那样在秦川推广会很快,一个月足矣。
然后秦川学子出关,游走天下推行,加上我老丈人的旨意,官府配合,不会太难。”
两个人闲聊的时候,又有人凑了过来。
胡毋敬反而成了半个主人,给秦风一个个介绍起来。
这些都是秦始皇钦点的博士,有十来个人,一个个身穿礼服,谈吐优雅,并没有傲气。
博士就是博学之士,这样的人一般都是持才傲物,现在的表现让秦风有些意外。
转念一想明白了,他的身份是其一,还有就是他在课堂上一连串的发问,把这些人给镇住了。
“大哥哥!大哥哥!”一个幼嫩的童音传来。
秦风一回头,看到了越林儿,越林儿身穿麻衣,头发犹如黑色的瀑布随意飘洒在身后。
朴素却很有韵味。
在她的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幼童,喊他的就是那个小孩子。
秦风向胡毋敬等人告罪一声,向着越林儿迎了过去。
自从在西市见过一面,秦风就没有再见过越林儿,这一晃就是一个多月。
“剑儿,叫叔叔。”越林儿责怪怀中的孩子。
“就不嘛。”越剑儿向着秦风伸出了小手。
秦风却哈哈一笑:“叫大哥哥吧,越叫越年轻。”
说着把越剑儿抱在怀里,从袖袋里取出糖块放在她的嘴里。
“这怎么可以。”越林儿脸一红。
“我正好卡在你俩中间,咱各论各的,林儿姐,好久不见。”
“嗯,回了一趟越地,给你找来桂皮,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东西,另外还带了秦川没有的东西,你看看有用没有用?”
秦风在西市的惊鸿一现,越林儿心中却有了莫名的涟漪,鬼使神差地冒险回去了越地,好在是有惊无险。
“真是难为你了。”
“你说的东西我已经带来了,有时间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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