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372章 猪肉贩子的崛起(2 / 2)

刀锋敏锐地问道:“你和马天海也有生意往来吗?”

三姐摇摇头,说道:“以前做过生意,但是早就掰了……”

“什么原因?”

三姐淡淡说道:“马天海这个人,喜欢吃独食。合作共赢的事,他没什么兴趣。”

刀锋嘿嘿一笑,说道:“难怪他那么嚣张,是这种性格。”

一般来说,下边县里的“土霸”,都很喜欢和市里的“强人”联手做生意。一方面,这样能把生意做大,另一个方面,当然是趁机和市里大人物搭上线了。

第二个目标比第一个目标更加重要。

三姐嗤笑一声,说道:“这个人,天生就是个土鳖。以前马红粱没有发迹的时候,他只能老老实实卖猪肉……”

“等一下,马红粱?马县长?”

刀锋吃了一惊。

秀溪县七品正堂!

当然,上边还有一位“流官”书记。

严格说起来,马红粱这位县长,应该是从七品县丞。

但这也足够给人压迫感了。

后世的许多小年轻看多了网络小说,触目所及,全都是世界级大牛,动不动一天赚八千亿美金,收米国总统当小弟的那种,觉得一个小小县长啥都不是,给猪脚提鞋子都不配。

实际上,一县之内,正印县长,尤其是本土出身的县长,实力有多强,是外人难以想象的。

基本上,秀溪县的大多数事情,马红粱可以一言而决。

刀锋如果是个毫无根基的普通派出所副所长,马红粱几乎一句话就能决定他的去留。

“要不呢?”

三姐反问道。

“马天海和马红粱,到底是何种关系?”

“叔侄。”

“亲的?”

“当然不是!”

“马天海的亲老子,老早就死了。全靠他伯父抚养成人。而他伯父,同时也是马红粱的救命恩人。”

刀锋顿时蹙起眉头:“这个故事有点复杂啊……”

“说穿了,也不复杂。马红飚,就是马天海的伯父,以前在干校当厨师。特殊时期,马红粱被下放在干校劳动改造。当时那个情况,你或许不大清楚,总之就是物资极度缺乏,大家都饿肚子。因为营养不良而死的,不在少数。”

“马红粱倒是没饿着,因为马红飚认他是同辈兄弟,每次打饭的时候,都额外关照他,多给他一点,这才让他能在那个艰难的岁月里活下来。”

“后来马红粱还在干校大病一场,差一点就死了,也是马红飚千方百计找医生搞药救活了他。”

“马红粱从此认马红飚当亲哥,指天发誓,有朝一日,只要他发达了,一定报答马红飚的救命之恩。”

“照这么说,那也应该是报答马三木啊……”

马三木才是马红飚的亲儿子好吧。

马天海只是马红飚的侄儿。

三姐不屑地一笑:“马三木那个人,你也见过了,是那种能扶得起来的吗?”

刀锋无话可说。

马三木那种烂泥,不要说一个秀溪县长,就算是皇帝可能都没办法将他扶上墙!

尤其刀锋带着后世的记忆,很清楚这世界上有多少坑爹货。

“所以,最终都便宜了马天海?”

“对。”

三姐肯定地点头。

“马天海虽然只是个卖猪肉的,但是很会来事,很早就贴上了马红粱,鞍前马后地效劳,每年猪肉都要送几百斤……随着马红粱步步高升,马天海的势力也是越来越大。”

“马红粱在秀溪,当过整整七年的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

这个,刀锋倒是知道的。

好歹他也是个老警察。

现在,他总算是对马天海有了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七年时间,足够让一个猪肉贩子“成长”为一方“巨擘”了。

也难怪马三木敢公然到城关派出所门口打人“示威”,而整个城关派出所都当了“缩头乌龟”,除了一个女警徐玉儿挺身而出,其他人都躲在家里不敢冒头。

是真的惹不起!

城关派出所,上至所长陈高,下至普通联防队员,谁能扛得住马红粱?

“所以你现在明白了,我为什么说你莽撞!”

三姐望着他,语重心长地说道。

刀锋淡淡说道:“他难道比张六一还难搞?”

“马天海和张六一不同,他们是两种人。”

三姐没想到刀锋会这么怼上一句,沉吟了片刻,才很谨慎地选择措辞说道。

“要说层次,马天海肯定是不如张六一。倒不是说在市里的人就一定比县里的层次高,关键两人出身不同。张六一好歹也在机关工作过好些年,行事风格,不可避免的会打上系统内的烙印。也就是说,他有顾忌。很多时候,还是要遵守底线的……”

刀锋不由失笑:“张六一还有底线?”

他简直就是无恶不作好吗?

“有的!”

三姐十分肯定地点头。

“张六一是你亲手抓的,也是你亲自审的,那你告诉我,他有亲手杀过人吗?”

“这倒没有。怎么,马天海亲手杀过人?”

“当然!”

“他以前在市场就亲手杀过一个猪肉贩。那个人是他的竞争对手……”

说到这里,三姐嘴角又是一翘,显然很看不起的样子。

当个猪肉贩子,也能有“竞争对手”,甚至还发展到杀人这么夸张。

所以三姐说马天海整个就是一“土鳖”,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杀人这么严重的罪行,都没人管?”

三姐讥讽地一笑,说道:“怎能没人管?没人管这案子最后能按照正当防卫来定性?”

刀锋再次无话可说。

没人比他更清楚类似情况的前后变迁。

基本上,在后世著名的“某山龙哥案”之前,只要动手打架,就会定性为互殴。是典型的“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不问起因,也不问过程。

也就是说,那怕马天海真是有理的一方,他把人杀了,如果“没人管”,也有很大概率被定性为故意杀人。

有人管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

“另外,张六一很少杀人,他喜欢借势压人。尤其对系统内的人,更是这样。比如大岩分局以前那个治安大队长老黄,就是被张六一举报,直接进去了。虽然身败名裂,但好歹还留了一条命。”

“马天海不一样,他比张六一直接多了。”

“李武事件?”

刀锋脱口而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