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具体姓什么,叫什么,连我也不知道。
因为有记忆以来,我就在外面流浪。
只有五六岁的我有个活命小技巧。
我会天天跟着一条狗走街串巷。
等这条狗找到吃的,我就扑上去把它抢了。
完美达成了狗吃什么,我吃什么。
起初这条狗对于我抢它食物这件事,非常之愤怒。
一见到我,就恶狠狠的龇牙,还想咬我。
我一点不怕,同样恶狠狠的冲它龇牙,配合我流浪许久学成的狂踹腿,成功的制服了这条怂狗。
所谓狂踹腿,就是憋着气一条腿拼命狂蹬,达到震慑人的效果。
我施展狂踹腿多次,也就制服了这条瘦骨嶙峋的狗子,但依然让我很有成就感。
跟了狗子一段时间,它好像把我当成了主人。
每次有人玩肉包子逗狗的把戏,或者寻到了食物,它都会让给我先吃。
晚上睡觉,我们也抱在一起取暖。
我给它取了名字叫小黑。
它管我叫旺,还要一天这样叫我好多遍。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以阿旺这个名字自居。
我有次在路边听人吹牛B,不对,听说书。
他们说好兄弟要拜把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我一琢磨,这不正是我阿旺和小黑之间的关系吗。
晚上,我就硬按着小黑的两个前爪拜月,与它结成了兄弟。
它是大哥,我是小弟。
小小的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么过下去的。
直到有一天,有个长相慈爱的阿婆对我招手,要给我包子吃。
白白净净,暄软的大包子,好诱人啊。
我没吃过这种,大哥肯定也没吃过。
这要是能讨到手,晚上我和大哥一人一半。
阿婆笑的好慈祥,我走向她,眼里都是包子,脑海里都是大哥吃包子时使劲儿摇尾巴的模样。
包子还没拿到手,阿婆所在的转角处忽然窜出两个彪形大汉。
我认识他们!
他们是城里的人贩子,专门倒卖女人和孩子。
前阵子一起住破庙的几个娃儿,都被他抓了。
可我身量小,爆发力也不够,两步都没跑出去,就被按住了。
他们让我在一张卖身契上按了手印,一个铜板都没给我,我就入了奴籍。
我和许多孩子一起被关在一间阴冷的屋子里。
里面有人破衣烂衫,是和我一样的乞儿。
还有一些衣着挺光鲜的,好像是被骗来的良家孩子,他们一直哭啊哭的。
我就不哭。
我知道大哥会循着味儿来救我的,大哥就是大哥,本事可大了。
等了几个时辰,大哥真的来了。
它一圈圈的绕着关押我的房间,焦急的想找个地方钻进来。
我隔着门叫它,“大哥,我在这儿。”
大哥一激动,叫了我的名字。
汪汪汪汪。
我也开心,“大哥我在。”
大哥的叫声惊扰到了人贩子,他们拎着棍子现身。
“嚯,哪儿来的狗啊,这是送上门给咱打牙祭的?运气不赖啊。”
我吓的大叫,“大哥,别管我了,快跑,他们要吃你。”
大哥好傻呀。
他以为人贩子拎着棍子是要针对我,所以龇牙狂吠,冲上去狠狠咬住一个人的小腿不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