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里,热气腾腾,滚烫的辣锅里飘出香喷喷的气息。
青梅竹马的重聚,简单不矫情,两人举起酒杯干杯。
“喝酒这事,还是你更积极。”
“啤酒而已,根本喝不醉。”
小时候的许平安,因为百鬼之躯的原因,遇到体寒就要喝白酒,林晓晓好奇,也跟着尝试,发现白酒不好喝,于是她大胆的去喝了啤酒,从此走上了一条千杯不醉的不归路。
她是许平安见过的人当中,酒量最强的一个,啤酒喝不醉,还给她取了个绰号,叫林千杯。
除了喝酒,林晓晓在吃东西方面,也是个干吃不胖的特殊体质,她很能吃,从小就抢许平安的所有零食,两人一起吃东西要两份,但许平安只能吃到半份,林晓晓吃一份半。
结果长大之后,林晓晓依旧身材苗条,一点没胖,个子也没长高,她的身高,只比秦萝高一点,秦萝是萝莉身,那林晓晓算是个少女身吧。
这身高,放在长河市问题不大,但在北方就显得一般了,当初报考的时候,许平安劝过晓晓,应该和他报一个学校,晓晓死活不同意,说看他十几年了,看腻了,想分开。
桌上刚端上来的两盘肉,一瞬间就被林晓晓解决了,这对她来说只是开胃菜。
“慢点吃,我不和你抢。”
“你也抢不过我。”
林晓晓白了他一眼,从自己盘里夹了一块肉,送到许平安盘里,“念在你主动来看我的份上,送你一块肉。”
“额,其实我是来这边有事,顺路来看你。”
话音刚落,那块肉就进了林晓晓的嘴里,不给了。
许平安拿起一旁的果盘,“别生气,我也确实想来看你了,都小半年没见到你了,上次见面是你开学之前,我送你上车。”
“你记错了,是你先开学的,我送你上车。”
“你记性这么好啊。”
“说吧,来这边什么事。”
“有一个矿老板的生意出了点事,疑似撞邪了,高价找人处理。”
“你人在南方,怎么接到北方的活儿了。”
“我有人脉啊,我在那边混的可好了。”
“混的好,就把我忘了。”
许平安干脆放下筷子,主动坐到林晓晓身边,一开始晓晓有点生气,推了他几下,他死皮赖脸的贴过去,晓晓才让出了位置。
刚刚见面的时候,许平安就感觉到了,晓晓有点生气,气他联系太少,从小一起长大,虽说有点腻了,看对方看烦了,可两人第一次分别这么久,难免有些想念,但晓晓性格倔,不能说出来,必须要许平安哄着。
“怪我了,爷爷说了,我得做一百件好事积德行善,现在我每天都在找事做。”
“爷爷是不是骗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