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许平安来到了小镇上。
住过乡下的人都应该知道,乡镇不分家,小镇便是多个村子的中心地带,生活用品的买卖,或者吃顿馆子,都只能去镇上,距离都不会太远,比大城市里城区之间的距离更近。
深秋冰凉,许平安找了一家早餐店,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舒服得全身暖洋洋,然后开始在镇上闲逛。
方楠昨晚告诉了许平安一些讯息,不归山是座荒山,所以山上不可能有任何生活物资,既然一伙邪术师在山里,生活所需必然是要来镇上买的,而且为了避人耳目,不会一次买大量物资,那样会被人留心记住,到时候方阳一查就会发现。
因此,不归山上的人,为了维持生活所需,一定是持续派人下山,一次买少一点物资,显得平常一些,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经常会来镇上买生活用品,来往人不少,很容易隐藏其中。
许平安要做的,就是在生活用品的商铺附近留意,看看有没有机会接触到不归山的人。
方楠说,邪术师也是人,外表和普通人并不会有太大区别,可能是衣着朴素的大叔,也可能是打扮时尚的大学生,还有可能是善谈又热心的老大哥,走在街上,绝对和其他人无异。
仅凭肉眼去辨别,几乎不可能发现。
方阳在镇上留了人手,打算以此观察到线索,但始终无功而返。
这一点,许平安倒是有先天的优势。
他找了一家粮油店,坐在后门的位置,放出了自己的鬼鼠,让鬼体变成虚化状态,普通人无法看见。
等了不知道多久,阳光已经越来越暖了,突然有一个大叔来搭讪了。
“兄弟,有火吗。”
“有。”
这不是暗号,但和暗号没区别了。
旁边就是超市,大不了去买一个,如此突然的搭讪,当然是别有目的了。
许平安默契的笑了笑,给大叔点上了烟,稍微观察了对方,那大叔看起来有三十多岁,穿着朴素的棉衣,皮肤也有点黑,像是干农活的庄家人。
抽上烟,大叔却没有走,问道:“贵姓?”
“姓许。”
“外地来的?”
“听说不归山上招人,我不知道该怎么上山,老哥,你认路吗。”
大叔没有看许平安的脸,而是在看许平安肩膀上的鬼鼠,然后笑了一下,“没问题,我可以带你上山,不过你得说说原因。”
许平安也不掩饰了,“这能有什么原因,咱们练这行的,难道只为了养一只没什么用的老鼠?我希望我的老鼠能够大一点,猛一点,一口能咬死一个大活人。”
“哈,好说,来不归山就对了,保证你不后悔。”
“你贵姓。”
大叔说道:“叫我刘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