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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敢情是我这几年没给你大手大脚花钱的机会有怨气了?(1 / 2)

<h3id=htltiu>14、敢情是我这几年没给你大手大脚花钱的机会有怨气了?</h3>

明明他才是那个该惩罚的人,到头来,她却反倒成为了被他惩治的那个人。

倾玖怒视着何瑾朔,眼里头有风暴席卷。她却不得不佩服自己居然没有直接朝着他扑过去大打出手。

只是摸索着床头柜上的手机,直接砸到他身上。

“你出去和旧情/人恩恩爱爱还有理了?和野/女人鬼/混还占理了?《婚姻法》第一章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禁止家庭暴力。”

职场沉浮,尤其是在何氏集团,身处律师这个职位,并不比某些闲散部门平时聊聊天磕磕瓜子,她需要一天十二个小时将自己投入到紧张的状态。其余的十二个小时,她得围绕着他的喜好团团转。

可他呢?将她置于何地?

轻巧地接住她的手机,何瑾朔轻挑了一下眉:“专业知识掌握得不错,不过你负责的是经济法,别没事瞎学婚姻法,拿着何氏的工资去做无用的事,那是浪费何氏在你身上的投资。”

翻转手机,竟是直接摆弄起来。

听着提示成功解锁的声音,倾玖明显一怔。

她手机的解锁密码,他……他怎么会知道?

手机屏幕上,浏览器的页面依旧停留在之前的那则新闻,何瑾朔淡淡瞥了一眼,薄唇微凉:“《婚姻法》第三章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网上爆出的新闻,应该属于我工作和社交的正常范围吧?”

突然便有些恍惚起来。

倾玖仿佛再见当年,她与他站在大礼堂,满场的嘉宾中,属于两队人八个选手的辩论,她的眼中却只看得见他。

而他永远不会知道,明明当初的她在英语方面更具成就,却偏偏因为他而转到了法学系。

结果,他弃了法学,更是弃了她,与沈怜伊一道出国转奔金融……

她的付出,只沦为一场她一个人的祭奠。

想起当初,倾玖几乎是想也没想便打算和他争个高低:“《婚姻法》第三章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你那么理所当然地没收我的工资收入,那我是不是也得享受下你的公司利益?”

预期的唇战没有继续,何瑾朔倏忽间弯了弯唇,直接便上了床将她往旁边推了过去,又好心地将人捞了回来将两人一起盖上被子。

“敢情是我这几年没给你大手大脚花钱的机会有怨气了?行,今天反正周末,先陪我睡会儿,下午就去给你办张副卡。”摸了摸她的头发,又似故意地添了三个字,“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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