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喜欢这个簪子,他真的好开心哦。
“康康,你怎么突然黑了这么多?”方才江康来的时候,她就想问的。
客人太多,忙的愣是没时间问。
也就十天没见。
江康黑的让她差点没认出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江康掉酱缸里腌入味了呢。
“这孩子,秋收的时候,拿着一个小篮子在地里捡碎稻子,一点都不嫌累,旁人家的孩子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野的都找不到人影,哟,这簪子福宝你带着还挺好看,小家伙眼光倒是不错,估计这簪子是他卖了那篮子碎稻买的吧。”
与他同来的马春霞,走过来,对着江福宝说道。
江柱子没来。
所以自打坐上牛车后,一直是马春霞领着江康。
见江康下了桌,她怕江康跑丢,眼神一直追随着他。
自然也看到他送给江福宝簪子了。
“原来是这样,康康,你这么辛苦,都是为了给我买这个簪子?其实不用的,只要你能来我就很开心了,真的,你还小,要是累坏了身体,我会担心的,我们不是好朋友吗?又不是陌生人,不用这么见外的。”
江福宝有些感动。
这个簪子虽然不值钱,可是心意敌得过万物。
“没,事,的,我,想,送,美,美。”江康笑的纯真。
白白的牙齿和亮晶晶的眼睛,与漆黑的皮肤形成了反差。
看着有些好笑。
“忧儿,来,跟娘过来。”江福宝的注意力,被一旁说话的朱迎秋吸引走。
她拉着江忘忧的手,带她去了邻桌一个妇人身旁闲聊。
那个妇人,脸蛋圆圆的,说话时,嘴巴总是笑着,看着人还不错的样子。
“忧儿,这是你严婶,平日里,我跟她总聊起你呢,我说我家女儿懂事又孝顺,不但读过书还会刺绣,时常把她绣的帕子拿去卖呢,虽说咱家也不缺这点钱,但是孩子懂事啊,才这么大就知道自已赚零花了。
哎,我有这么好的女儿,这辈子都没白活,哪像我家那几个小子,就知道惹我生气,这不,我家二儿子前段时日去参加院试了,到现在都没回来,也不知道考的咋样呢。”
朱迎秋毫不吝啬的夸赞着江忘忧。
把江忘忧的脸夸得通红。
第一次见,自然要往好的说。
不仅如此,她还把江同木拿出来溜了溜。
好歹江同木也是童生。
又去参加院试,证明往后肯定能冲一冲秀才,若是运气好,指不定这次回来就是秀才了。
这不,严秀听到朱迎秋的话,眼里的打量瞬间消失。
笑容更加真心了。
“迎秋妹妹,你说说你,怎么生的呀,不光儿子有出息,女儿也比旁人家俊俏,快走近让我瞧瞧。”
严秀左手拉着江忘忧的手。
右手轻轻拍打着她的手背。
随即从手腕上褪下一只鎏金镯子,戴在了江忘忧的手上。
还不忘说道:“瞧瞧,这手可真软啊,哪像我们,年纪大咯,皮都松垮了,人也黄了不少,同样的镯子,戴的就是比我们好看,拿着玩吧,不值钱的东西,婶子喜欢你,别跟婶子见外。”
“这,这,婶子,我不能要。”江忘忧用着求助的眼神,看着朱迎秋。
“拿着吧,你婶子说了,她是喜欢你,才给你的,你还给她,她该不高兴了,是不,秀大姐?”
朱迎秋跟严秀以姐妹相称。
两人看着相差很多。
其实朱迎秋只比她小一岁。
“是是是,还是迎秋妹妹懂我,咦,我家那小子呢,怎么转眼就不见了,迎秋妹妹,陪我去寻下我家小儿子呗。”